2017年9月11日 星期一

期待以調停來化解事端是不理智的,這種情況下,請記得,無論僧伽制度如何,擁有行動力與影響力的是你們居士,連佛陀都做不到的事情,居士是有望成功的


期待以調停來化解事端是不理智的,這種情況下,請記得,無論僧伽制度如何,擁有行動力與影響力的是你們居士,連佛陀都做不到的事情,居士是有望成功的

2017.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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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湖闲客发表于 2017-9-11 13:02 | 只看该作者

学弘正法师兄,能不能不要转发这些了,僧团事务,由僧团解决吧,或请示格鲁派地位尊崇的法王长老们解决,或由贵宝岛诸山长老们商议抉择。在论坛上发这些,能起什么作用呢?不过是你一言我一语的闲谈而已,起不了任何实质性的作用。有瞧是非之心,无解是非之能,徒增口舌之过。阿弥陀佛。

dopamine发表于 2017-9-11 13:40

揭露出來,防新人受害


學弘正法 于 2017-9-11 14:11 编辑

    RE- 五湖闲客 发表于 2017-9-11 13:02
      
学弘正法师兄,能不能不要转发这些了,僧团事务,由僧团解决吧,或请示格鲁派地位尊崇的法王长老们解决,或 ...

RE-
僧团事务,由僧团解决吧,或请示格鲁派地位尊崇的法王长老们解决,或由贵宝岛诸山长老们商议抉择。在论坛上发这些,能起什么作用呢?
….>
看似沒有作用,但在未解決前, 福智這些17,沒有說出的心聲與揭發,我等是不要還是要耐心的聽取,且盡量想辦法幫忙解決呢?
當然,對福團金等的質疑,對非福團的人來說,似是無關緊要的談論,但一切都很難說,以廣大的大陸學佛者,或也已經被影響了,還不知.
現在盡量只在這一貼發佈福團的爭議, 應該不會太干擾論壇法友的閱貼吧! 但您的善意提醒與建議,會盡量少發一些.謝謝!

https://ladakh2017cn.wordpress.com/2017/09/07/fzfollowers/
社論:福智學員應該做的兩件事
[
節錄]
請大家參考一個類似的公案——發生於瓦薩國高賞比城僧團的一場紛爭。巴利語係的戒經《犍度》第十篇講述此事發生的過程,在此做扼要說明。
高賞比的比丘之間發生了嚴重的分裂。所引起的事端,原本關乎浴室裡的水勺是否允許留下水漬的一件小事,但爭議越演越烈,其中也摻雜許多私人的紛爭與不滿。佛陀嘗試調停不果,最終離去閉關。最終,高賞比的居士因為對比丘起諍事的行為感到不滿,以「不供養、不恭敬」的方式抵制。這時,比丘才決定解決眼前的問題,因此離開高賞比到舍衛城去見佛陀。
到了舍衛城,舍利佛尊者與其他上座比丘請益佛陀,應如何行之。佛陀說:「你們應該堅守『法』。」舍利佛尊者隨即請問佛陀:「何謂『法』?」佛陀以以下十八點答曰:
「說非法者:
以非法為法,以法為非法;
以非律儀為律儀,以律儀為非律儀;
以非佛說為佛所說,以佛所說為非佛說;
以非佛所作為佛所作,以佛所作為非佛所作;
以佛說非律儀之事,為佛說律儀之事,以佛說律儀之事,為佛說非律儀之事;
以非罪為罪,以罪為非罪;
以小罪為大罪,以大罪為小罪;
以可淨除之罪為不可淨除之罪,以不可淨除之罪為可淨除之罪;
以陋行為非陋,以非陋行為陋。
說正法者,反之。」
摩訶波闍波提向佛陀請益,比丘尼對於起諍事的比丘應如何行之。佛陀告訴摩訶波闍波提,應聆聽雙方所說,然後遵循說正法者。若是須要尋求比丘進行應盡之職責(如協助比丘尼剃度出家),應向說正法者尋求。
給孤獨長者和毘舎佉兩位在家居士向佛陀請益同樣的問題。佛陀說:「你們應該對雙方進行同等的供養,聆聽雙方所說,然後遵循說法者。」
佛陀也告訴舍利佛尊者,起諍事之比丘應安排分開的住所,所需之供應亦因平等分配。換句話說,僧伽當中不應有任何住所、供應方面的懲治。
起諍事的比丘隨後意識到自己的錯誤,承認、懺悔,諍事因此而化解。
這個公案有許多可參照之點。首先,佛陀並沒有說:「要友善對待所有人,並嘗試化解雙方的諍事。」佛陀說,比丘應堅守「法」。「法」並非毫無判斷地維持表面上的和諧,而指的是佛陀的教誡與行持。
戒律中也提及,任何非法非律儀之行乃是「暗處」。真的哦,巴利語稱「ka
hapakkha」,意為「月亮暗的那一面」。
佛陀對於人性的理解可見是十分精準的。佛陀並不告訴大家:「這群比丘是對的,那群比丘是錯的。」佛陀把判斷的準則交給人們,讓大家自己進行判斷。因此完全不允許「盲目的信仰」,或假裝盲目跟從傳統做法就有功德。
我們也應該注意,居士在此事中所扮演的角色。只有居士行為上的抵制,能夠促使比丘採取行動。連佛陀本身都沒有這樣的影響!至少在這版本的犍度中,佛陀未對居士的抵制表明看法。佛陀沒有讚揚,但同時也沒有作出批評。
之後,居士向佛陀請益的時候,佛陀建議他們向雙方都供養。但請留意,佛陀如此建議時,原來的狀況已經有所改變。起諍事的雙方已經承認須要解決問題,並且已經來到舍衛城尋求解決方案。高賞比城居士的抵制行動,已經產生應有的效應,因此無須繼續抵制。
若有居士希望僧伽中有所改變,可參照高賞比城居士的做法!若僧伽誠心面對錯誤與問題,並積極尋求解決的方案,他們需要具有客觀判斷的居士的支持與協助。
這個公案所體現的道理,對我們目前的狀況是否有通用,還請大家自行判斷。仔細地想想佛陀所說的十八點,倘若仍然沒有信心可作出決斷,請再行提問、請益。連舍利佛尊者都會請問佛陀:「何謂『法』?」
倘若發現僧伽持續否認問題的存在,對問題避而不談,繼續行持引起諍事的行為,那期待以調停來化解事端是不理智的。這種情況下,請記得,無論僧伽制度如何,擁有行動力與影響力的是你們居士。連佛陀都做不到的事情,居士是有望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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