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3日 星期三

福智高層不管金女,法師,發言人,書面及網路文章-幾乎都是此種「問A答B』,「真假摻雜」,「曲解」,「表面上聽起來還ok,仔細思索&尋找證據之後,發覺大有問題」的話術; 回應憶師恩法會的對策之一:常師的枉死,希望有大白的一天.

福智高層不管金女,法師,發言人,書面及網路文章-幾乎都是此種「問AB,「真假摻雜」,「曲解」,「表面上聽起來還ok,仔細思索&尋找證據之後,發覺大有問題」的話術; 回應憶師恩法會的對策之一:常師的枉死,希望有大白的一天.
2017.9.13

本帖最后由 學弘正法 2017-9-13 19:11 编辑

佛子諦聽 2017 910 3:01 · https://www.facebook.com/rsrc.php/v3/yv/r/_Y91QzmaslR.png

以下為本因和尚所轉
內容乃是匿名者撰文
..
純粹是話術!⋯⋯
而且是已經接近妄語了!
其實, FZ高層不管金女,法師,發言人,書面及網路文膽----幾乎都是此種「問AB. 「真假摻雜」,「曲解」,「表面上聽起來還ok, 仔細思索&尋找證據之後發覺大有問題」的話術。
也許他們自己很得意,叫做「會辯」,「理路很好」,時常講話夾雜著一二攝類學用語:「你要用正因啊!』(如得師對自然法師也來這招,還好法師沒被唬)某某學員不想再來做義工,「我就用理路「破」他啊!....等等「理路」使用實例。

滿口「理路」,「理路」oh no! 這純粹是話術!而且是已經接近妄語了!(看似巧妙地「繞過」犯戒標準,但蓄意誤導對方,並令對方深信不疑) 張冠李戴,論到法理就隨便剪貼拼湊出一份答案, 為達自己目的故意誤導對方.....這些「純粹是」狡辯「而已」。

有位南傳法師曾開示,為何進入禪修之前一定要有戒的基礎,他舉五戒當中的「不妄語」為例:「因為撒謊的心,是帶著幻覺而扭曲的心。扭曲的心不可能看到真相。」

FZ
目前的領導人和高層本身都帶著嚴重幻覺了ex. 五大論學制是金女所建.....請問三大寺祖師們不存在歷史上嗎?),

在此種環境下,很容易受到那種習氣影響。尤其是一張白紙的。那種話術會讓人頭腦糊成一片。那就自己的心相續來說,留下此種習氣,也是不太好的。

ps1.
關於辯論理路或攝類學,因類學課程,台灣現在有一些中心,佛學研究所,或個別格魯派法師在教(用中文或藏文教),所以FZ絕對不是「僅此一家」。

ps2.
末學寫這些,並不是為了「扳倒」FZ, 而是學習路上有很多陷阱,有些壞影響,一開始看不出來,尤其對沒有經驗的初學者。等到養成習慣,甚至愛上這種風格,對自對他都不好。所以寫下來告知新進學人。

ps3.
其實面對金女士和FZ高層作為,末學很想引用已故作家林弈含小姐的話:「你們怎麼可以背叛這浩浩殤殤已經超過2500年的傳統?」

FZ
大量使用(應該叫「濫用」吧!)佛教形象,標籤及語境營造出虛擬的偉大願景(建立教法), 虛擬的情感需求(金老師如何愛我們...老和尚生生世世會陪我們走下去...)或許還有虛擬的學力(我們僧人很會辯經,短短幾年就學會五大論----那怎不出席自清會辯論,卻揚言要封山呢?面對質疑總是閃躲或編造,不能以「理路」正面回答),各種對人性需求的投其所好。最裡面,卻是不堪的事實。但也經由此例對照出---對苦集滅道的思索,戒律的意義與重要性等。
看完這場之後,要再被附佛外道騙到應該很難,只是苦了到時要收拾FZ殘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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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2017911 下午10:41

福智今天一連推出以下五篇戒律篇釋疑,請大家努力祈請諸大正法教團的大律師, 為我們說明與剖析。
問題 1 出家的弟子可否「禮敬」在家的師長呢?
http://bwsangha.org/credence/a/748-1016
問題 2 出家弟子是否可以「依止」在家的師長?
http://bwsangha.org/credence/a/749-1017
問題 3 請問僧團可否依止在家師長、女眾師長?
http://bwsangha.org/credence/a/750-1018
問題 4 在家居士領導僧團,與一位出家法師來領導有何不同?真如老師是女眾,與比丘僧團相處,會不會有持守戒律不方便之處?
http://bwsangha.org/credence/a/751-1019
問題 5 如果在家居士可以領導僧團,成為出家眾的師長,為什麼有人提出所謂「白衣說法」是末法的徵兆一說?

http://bwsangha.org/credence/a/752-1020
宗達強2017911 下午11:25

這些都不是根本問題,而且不敢當面跟人辯論,遜斃了!
關鍵問題是~
1.
常師之死。
2.
與比丘共住。
3.
與沙彌行非梵行。
4.
財務挪用。
5.
高層浪費信眾捐款。
6.
金女是領導人,卻不敢站出來接受檢視
........
以上問題通通迴避,其實就是默認。
*******************
常師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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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2017912 上午10:00
在燦爛陽光下,版主已於0911下午1125分指出:
【關鍵問題】

1
「常師之死」。
建議:
一、將關於盧某、梵老所言常師死狀一節,列在福X大事年表。
例如:20179 X仍籌辦常師的憶師恩法會,然於2017XX日梵因法師出面指出常師死狀為,且盧某更早於[2004][10][22]日間,在鳳山寺紀念常師時, 指稱
[@PS:
即在2004.10.22 常師父頭七時,如證捧常師父遺骨回鳳山寺時的法會上, 盧公開說 "常師臉發黑"….]

二、由於台灣刑法第294條第1規定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法令或「契約」應扶助、或保護而遺棄之,或不為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或保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1
既稱常師生前要胡醫師請假半年陪侍,兩人間應有具體約定,則梵老宜請胡醫師出面說明當時為何離開常師而未履行約定之照護義務?(離開緣由、當時常師的身心狀態)。

三、使每年籌辦憶師恩法會的人  乃至因憶念常師恩德 而排斥外面揭露之訊息之大德們,能面對常師死亡過程而覺醒,以上或許可作為回應憶師恩法會的對策之一。

以上請參考,並請具律師、檢察官經歷的法師及擔任法官、檢察官、律師的學員大德,仔細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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