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7.9
格魯修學社區【轉貼分享/請自洽詢】《歡迎來做福智形象大使》
http://www.gelu.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7407&extra=&page=15
本帖最后由 學弘正法 于
2017-7-9 17:54 编辑
https://www.facebook.com/tainanblisswisdom/?hc_location=ufi
看到這個視頻提到 “PEI傳心營” “PEI聯合請法團” 就知道金開始將加拿大的GEBIS與GWBI 列為別於福智的獨立道場了
也就是加拿大PEI(P島)的GEBIS(大覺佛學院)與GWBI (妙音佛學院), 開始漸次的要被金列為 ”不是福智捐款所建立” 的福智國外道場了.不然,為何現在會有”聯合請法團”的行程或形成呢?
想, 現在先用“PEI傳心營” “PEI聯合請法團”, 來漸次造成加拿大p島的”大覺佛學院”或”妙音佛學院” 不是屬台灣福智道場, 故以後或就是會變成GEBIS(大覺佛學院) 或GWBI(妙音佛學院), 是”由金自己籌建 ” 的二個不屬”台灣福智”的道場場. 然這是事實嗎? 為何福智學員要被金這樣一步步的吞食,還不感覺的,傻傻接受金的安排呢?
現在想想, 為何2009-2014年, 金在興建GEBIS僧院時,就是秘密地,沒有向台灣學員公開籌募(但金就是有福智撥款讓她有建設款的建好) –而其(即金)最終的目的,就是為了以後金要併吞時,可以說她沒向台灣福智公開籌過這二個道場的項目啊! 故台灣福智如何能說GEBIS 或GWBI是屬台灣福智的道場呢?
對此, 再回看現在正在加拿大P島建設的傳燈寺 (號稱要15億的寺院) 也是沒有公開向學員籌募.
即金只是巧妙的 在2016年10月 成立一個「福智善募中心」,目前由如偉法師擔任中心主任。即一個金可以挪用捐款的一個”福智善募中心”
總之,金還是不將”加拿大的傳燈寺的興建” 列在 ”要向台灣籌募”的一個項目, 但建設款就是可以從”福智善募中心” 撥款給她, 在加拿大興建.
到全部建,金就可以說這個傳燈寺,又沒有向台灣籌款過, 如何算是福智的道場?
即建好後,就會變成一個不屬於福智的道場-
這種明明是用福智的捐款建成的寺院,但後來就是會跟GEBIS(大覺佛學院)的, 變成一個別於福智的”屬她或他人”的獨立道場- 即會變成一個”台灣福智人,要去請法的另一個屬他單位的獨立道場”了..
如是再演變下去, 即某日. 金真的被道出她的醜聞時, 她就可以馬上將她在加拿大已經轉入的企業或道場,完全跟福智切割的乾乾淨淨了. 以你們是來我這裡請法, 那我這裡當然是一個 ”別於福智”的單獨道場啊!
至於建設款,那也是你們自己願意給我的, 然這不表示給我建, 就是屬福智的道場啊!
這些到時會發生的”啞巴吃黃蓮 有苦說不出”的狀況, 若還不趕快阻止, 那以後福智在加拿大損失,應該會比2014年,福智在大陸損失的13間雲南別墅(約10億),要加很多倍的損失啊!
想,這種現在就可預期的事, 即從金會安排”PEI聯合請法團” 就該推出,金已經開始是要將本來的”台灣請法團”,轉成”台灣學員或各地學員,要到加拿大PEI聯合請法團”- 如是無形中的”暗中轉換”, 福智捐款人真是不覺有有大問題與不妥嗎?
即錢被人這樣公然轉走, 後轉走者,還要以自己是一獨立於福智單位的團體,來對待福智捐款者, 這樣的”移花接木”的洗錢, 福智捐款人真是三輪體空的不在乎了嗎?
若福智捐款者真是這樣不在乎, 那就請問這些捐款者,若這個暗中轉用者(金),17年來,是怎樣的遭踏福僧與挾持福僧;或用公款置產,卻讓金的同居人併吞,那這些似三輪體空的捐款者, 是不是還是要配合這位存心要轉換(或盜用)的主使者(金).
若捐款人還是說要配合金, 那這些捐款者,不會有共犯罪的罪過嗎?!
-----------------------
RE-視頻還看到GWBI (妙音佛學院)南海尼師在居士圍觀前,拍掌辯經著,
….>即以前福僧表演過的畫面,現在是以福尼來表演.
也就是世界各地的學員到加拿大P島請法, 主要就是去看福僧或福尼,在加拿大的”拍掌辯經” (以視頻就是這樣的顯現).
問題是 這樣”拍掌辯經”, 在台灣就不能學到,或表演嗎? 即這須讓學員花鉅額的飛機票, 到加拿大,才看得到嗎?
還是讓學員飛到加拿大,看了也是從台灣飛到加拿大p島之福僧與福尼的辯經表演, 學員就可請到法了?
其實, 若學員錢多,想去加拿大旅遊,就明說, 即實在不須迎合金所設計的”到加拿大PEI 聯合請法團”的去請法啊, 以到加拿大請法 ,主要就是讓請法者觀看福僧與福尼(在台灣也可表演)的辯經啊!.
且自己這時,因為配合金的演出,參加了這個”PEI聯合請法團”, 以後讓金可以”名正言順”的說 ”加拿大的道場” 本就不屬”福智”的道場.,這不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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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gelu.org/archiver/?tid-67407.html
格鲁修学社区 › 佛子联谊论坛 › 【轉貼分享/請自洽詢】《歡迎來做福智形象大使》
天成 发表于 2016-10-28 19:03
【轉貼分享/請自洽詢】《歡迎來做福智形象大使》
您好,由於真如老師指示把團體既有的募款活動加強管理與提升,讓更多人有因緣接觸宗大師教法。於是成立了「福智善募中心」,目前由如偉法師擔任中心主任。此中心甫成立,亟需大量志工投入,培訓成為福智的形象大使,以向親友介紹福智之美、教法之美。此外尚需行政作業、資訊、財務、管理等全職及義工,歡迎踴躍報名。詢問電話:02-7713-4220 分機:17、35、36 (上班時間)福智善募中心 敬啟【編註】訊息來源為《淨智總部Line@》及 福智官網http://www.blisswisdom.org/bulletins ,如上述資料有誤或不宜轉貼時,敬請同修私訊通知喔。感恩!
sunsun 发表于 2017-5-21 09:54
真奇怪,她在浴室的事情怎麼會說給男人聽啊?哪門子大力啊?且大家都該知道,腳鐵定有彎曲幅度,所以不可能用腳能夠密封住排水孔啊,排水孔是浴缸還浴室的?如是浴缸的還封的住。但是如果有大蜈蚣會看不到?後續蜈蚣是用手撈?還是旁人看到來處理?隨侍?且永遠是這總小公案?沒什麼格局也講得這樣開心?然後公案一堆疑點?不經讓人懷疑。
…….> 這一帖, 怎麼從2016.10.28, 一下子就到了2017.5.21 ,中間的文章,是被刪除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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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個視頻提到 “PEI傳心營” “PEI聯合請法團” 就知道金開始將加拿大的GEBIS與GWBI 列為別於福智的獨立道場了
也就是加拿大PEI(P島)的GEBIS(大覺佛學院)與GWBI (妙音佛學院), 開始漸次的要被金列為 ”不是福智捐款所建立” 的福智國外道場了.不然,為何現在會有”聯合請法團”的行程或形成呢?
想, 現在先用“PEI傳心營” “PEI聯合請法團”, 來漸次造成加拿大p島的”大覺佛學院”或”妙音佛學院” 不是屬台灣福智道場, 故以後或就是會變成GEBIS(大覺佛學院) 或GWBI(妙音佛學院), 是”由金自己籌建 ” 的二個不屬”台灣福智”的道場場. 然這是事實嗎? 為何福智學員要被金這樣一步步的吞食,還不感覺的,傻傻接受金的安排呢?
現在想想, 為何2009-2014年, 金在興建GEBIS僧院時,就是秘密地,沒有向台灣學員公開籌募(但金就是有福智撥款讓她有建設款的建好) –而其(即金)最終的目的,就是為了以後金要併吞時,可以說她沒向台灣福智公開籌過這二個道場的項目啊! 故台灣福智如何能說GEBIS 或GWBI是屬台灣福智的道場呢?
對此, 再回看現在正在加拿大P島建設的傳燈寺 (號稱要15億的寺院) 也是沒有公開向學員籌募.
即金只是巧妙的 在2016年10月 成立一個「福智善募中心」,目前由如偉法師擔任中心主任。即一個金可以挪用捐款的一個”福智善募中心”
總之,金還是不將”加拿大的傳燈寺的興建” 列在 ”要向台灣籌募”的一個項目, 但建設款就是可以從”福智善募中心” 撥款給她, 在加拿大興建.
到全部建,金就可以說這個傳燈寺,又沒有向台灣籌款過, 如何算是福智的道場?
即建好後,就會變成一個不屬於福智的道場-
這種明明是用福智的捐款建成的寺院,但後來就是會跟GEBIS(大覺佛學院)的, 變成一個別於福智的”屬她或他人”的獨立道場- 即會變成一個”台灣福智人,要去請法的另一個屬他單位的獨立道場”了..
如是再演變下去, 即某日. 金真的被道出她的醜聞時, 她就可以馬上將她在加拿大已經轉入的企業或道場,完全跟福智切割的乾乾淨淨了. 以你們是來我這裡請法, 那我這裡當然是一個 ”別於福智”的單獨道場啊!
至於建設款,那也是你們自己願意給我的, 然這不表示給我建, 就是屬福智的道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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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這種現在就可預期的事, 即從金會安排”PEI聯合請法團” 就該推出,金已經開始是要將本來的”台灣請法團”,轉成”台灣學員或各地學員,要到加拿大PEI聯合請法團”- 如是無形中的”暗中轉換”, 福智捐款人真是不覺有有大問題與不妥嗎?
即錢被人這樣公然轉走, 後轉走者,還要以自己是一獨立於福智單位的團體,來對待福智捐款者, 這樣的”移花接木”的洗錢, 福智捐款人真是三輪體空的不在乎了嗎?
若福智捐款者真是這樣不在乎, 那就請問這些捐款者,若這個暗中轉用者(金),17年來,是怎樣的遭踏福僧與挾持福僧;或用公款置產,卻讓金的同居人併吞,那這些似三輪體空的捐款者, 是不是還是要配合這位存心要轉換(或盜用)的主使者(金).
若捐款人還是說要配合金, 那這些捐款者,不會有共犯罪的罪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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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視頻還看到GWBI (妙音佛學院)南海尼師在居士圍觀前,拍掌辯經著,
….>即以前福僧表演過的畫面,現在是以福尼來表演.
也就是世界各地的學員到加拿大P島請法, 主要就是去看福僧或福尼,在加拿大的”拍掌辯經” (以視頻就是這樣的顯現).
問題是 這樣”拍掌辯經”, 在台灣就不能學到,或表演嗎? 即這須讓學員花鉅額的飛機票, 到加拿大,才看得到嗎?
還是讓學員飛到加拿大,看了也是從台灣飛到加拿大p島之福僧與福尼的辯經表演, 學員就可請到法了?
其實, 若學員錢多,想去加拿大旅遊,就明說, 即實在不須迎合金所設計的”到加拿大PEI 聯合請法團”的去請法啊, 以到加拿大請法 ,主要就是讓請法者觀看福僧與福尼(在台灣也可表演)的辯經啊!.
且自己這時,因為配合金的演出,參加了這個”PEI聯合請法團”, 以後讓金可以”名正言順”的說 ”加拿大的道場” 本就不屬”福智”的道場.,這不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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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成 发表于 2016-10-28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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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由於真如老師指示把團體既有的募款活動加強管理與提升,讓更多人有因緣接觸宗大師教法。於是成立了「福智善募中心」,目前由如偉法師擔任中心主任。此中心甫成立,亟需大量志工投入,培訓成為福智的形象大使,以向親友介紹福智之美、教法之美。此外尚需行政作業、資訊、財務、管理等全職及義工,歡迎踴躍報名。詢問電話:02-7713-4220 分機:17、35、36 (上班時間)福智善募中心 敬啟【編註】訊息來源為《淨智總部Line@》及 福智官網http://www.blisswisdom.org/bulletins ,如上述資料有誤或不宜轉貼時,敬請同修私訊通知喔。感恩!
sunsun 发表于 2017-5-21 09:54
真奇怪,她在浴室的事情怎麼會說給男人聽啊?哪門子大力啊?且大家都該知道,腳鐵定有彎曲幅度,所以不可能用腳能夠密封住排水孔啊,排水孔是浴缸還浴室的?如是浴缸的還封的住。但是如果有大蜈蚣會看不到?後續蜈蚣是用手撈?還是旁人看到來處理?隨侍?且永遠是這總小公案?沒什麼格局也講得這樣開心?然後公案一堆疑點?不經讓人懷疑。
…….> 這一帖, 怎麼從2016.10.28, 一下子就到了2017.5.21 ,中間的文章,是被刪除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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