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9日 星期日

 出家的條件及方法; 讓一些正信且可靠的佛教徒 大家一起來監督與讓福團內的禍首, 自動退出, 與交出一切的控管權吧!



 出家的條件及方法; 讓一些正信且可靠的佛教徒 大家一起來監督與讓福團內的禍首, 自動退出, 與交出一切的控管權吧!
2017.7.9

格魯修學社區 魔,說的似正法,卻引人遠離正法
http://www.gelu.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7416&extra=page%3D1&page=81
本帖最后由 學弘正法 2017-7-9 21:58 编辑


http://vick1015.pixnet.net/blog/post/169839699#comment-312444

#3  t22110t   
2017/07/09 12:44 
請問上述音檔在哪?我也想聽。離開一年了,不太敢相信這種事是真的發生了

V
冷靜地等待吧

#4  
訪客   2017/07/09 19:58 
這位破戒的假僧人淨X,竟然還擔任吉祥宝x寺住持,不具僧人資格的住持所剃度的出家眾,真的有剃度嗎?真是害人匪淺...
這位犯根本戒的淨X,因為犯了邊罪(曾出家,犯根本戒),給佛教造成了極大的破壞,使僧團失去純潔,罪大惡極,已經不具備出家受戒的條件,所以不能再接收他出家。他卻私下自己重新補戒受戒,冒充比丘,盜聽說戒,接受供養、上座說法...(賊住),如今還擔任寺院住持...
所謂補戒一說,律上根本沒有。須知破戒,一般指犯根本戒,犯了根本戒,就永遠失去當比丘的資格,像缽器落地打得粉碎一樣,豈能再補? 這位僧眾自以為補了戒,儼然以大德面目出現,接受人家供養、禮拜、位居僧首,實為無慚無愧。
犯了根本戒的比丘,按戒律規定,其出路主要有二:一、永遠離開僧團,這是指破戒後不能悔過自新的人;二、在僧團中當學悔比丘,即有比丘之名而無比丘之實,但不能得到僧團的種種利益,只能盡心侍奉大眾,這是為痛改前非者開設的方便。現在人破了戒,又不誠心懺悔,還以大德自居,只能說是標準的賊住比丘了。

參考:http://blog.xuite.net/ngmelodyc/hkblog/118167049-%5B%E6%88%92%E5%BE%8B%5D+%E5%87%BA%E5%AE%B6%E7%9A%84%E6%A2%9D%E4%BB%B6%E5%8F%8A%E6%96%B9%E6%B3%95

V
謝謝您的詳細說明
我想台灣持戒道場, 大概也已知道福團的這些醜事了.
相信不久 ,就會有該處理的策略出現吧!
我們就先再等待一下,
即若沒有動靜, 我們再督促.

現在, 最擔心的就是金等, 會捲了一些XX 落跑.
但我們目前也沒有辦法, 故也只能再等待與觀望一下.
即看看這個錄音檔, 能流傳的有廣, 與福團內的反應如何吧!

#5  
訪客   2017/07/09 20:50 
所以樓上您也聽到了吧!
自己跑去補受戒!
團體到現在 已經被拐騙走了80億了!
大家再不清醒過來 就更慘了。我這輩子 會的三字經都駡光了。
基本上 有僧人陸續破根本戒,就顯示這個團體從根爛掉了。
很想傳給版主聽⋯⋯

V
請稍安勿躁
即可以多在一些周邊的事務上, 想辦法, 請教世間的律師, 或會計師, 以便可以保住一些被金挪用的公款吧!
乃至可讓一些正信且可靠的佛教徒 大家一起來監督與讓福團內的禍首, 自動退出, 與交出一切的控管權.
現在還沒有醒過來, 不知內情的金粉, 還很多, 因此,我們一定要沉的住氣, 一一有次序的揭發.
不然, 可能也是會壞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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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xuite.net/ngmelodyc/hkblog/118167049-%5B%E6%88%92%E5%BE%8B%5D+%E5%87%BA%E5%AE%B6%E7%9A%84%E6%A2%9D%E4%BB%B6%E5%8F%8A%E6%96%B9%E6%B3%95
201009110953[
戒律] 出家的條件及方法
[
戒律] 出家的條件及方法
               
圖丹喇嘛開示

(一)依據如來的正法規(dhamma)與律(vinaya),以及國家相關規定。欲受戒出家的人,除了要擁有虔誠恭敬且正確的信念之外,尚須具備以下的條件:

1.
父母親或監護人的同意許可(佛制可通融),持父母同意的書面材料,和身份證、戶籍證明(由派出所開)、體檢證明(有的地方不要)到你認為有緣的寺院。
2.
四肢齊全(佛制)。 (缺欠手腳、手腳歪曲、癱瘓、小兒麻痺症患者、痲瘋病患者、歪頭等不能端正走路者,不可受戒出家。)
3.
五官端正(佛制)。 (瞎眼、鬥雞眼、耳聾、耳缺、歪嘴、兔嘴或缺嘴、啞巴等,是不可受戒出家的。)
4.
沒有染上會傳染的嚴重疾病(佛制,病好了可以出家)。 (如愛滋病,多種皮膚病等。但傷風感冒不在此例。)
5.
沒有債務問題纏身者(佛制,債務還清了可以出家)。 (如:破產、生意失敗而欠下一身債務者。)
6.
沒有違犯國家法律(刑事)或正在打官司等事纏身者。 (指遭警方通緝者。若曾是犯罪,但已刑滿出獄者不在此例。) (佛制可通融)
7.
沙彌年齡不小於7歲(佛制),沙彌年齡不小於17歲(政府)。 (佛制年滿二十受大戒,不滿二十的可以出家做沙彌。出家年齡沒有上限,佛在世時有一百二十歲才出家受戒的。但是最少要生活能夠自理,有能力修學受持戒律,否則不許出家。)
8.
精神健全(佛制,病好後可以出家)。 (指沒有患上任何精神病,如:精神衰弱症、精神分裂症、羊癲症之類會失去知覺理智而失態之病症。)
9.
心理健全、正常。 (雙性人不可出家。佛制) [佛制]

(二)全國漢傳佛教實行度牒僧籍制度的辦法規定。

要求出家者,須本人自願,六根具足(包括無生理缺陷),身體健康,信仰虔誠[佛制]
愛國守法(包括無法律糾紛),父母許可,無婚姻戀愛關係。

寺院對要求出家者,經查明身份來歷,認定符合出家條件,經僧團一年以上考察合格(考驗階段要做的事情:背誦五堂功課[非佛制] 學習沙彌律儀[佛制]、學佛教基礎知)

可以拜一個比丘,女性則拜比丘尼為剃度師,定期在佛前舉行剃度儀式,即剃去鬚髮,以僧裝更換世俗服裝 [佛制] [非佛制]去俗姓,改姓釋,並由師父按各自法派取一法名與法號。並按規定發給度牒。然後經過短期修學,求受十戒,這就成為沙彌或沙彌尼。沙彌是根據古代印度語音譯的,意義是息惡行善者。取得了沙彌或沙彌尼的資格,即為比丘或比丘尼的候補者。

(三)對於出家的學歷要求,並不是很多人說的要大學學歷。國家沒規定有(只是擔任住持的僧人,要求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但要求也不是太嚴格),各地政府根據自己實際情況制定(在成都市民宗局現在規定就是高中文化,實際有許多還是小學文化出家) (非佛制)。

以上,除註明為[佛制]外,餘皆非佛制。其根據在《四分律藏》中,由於未受戒的在家人和以及沙彌不得閱讀《四分律》,所以具體經典出處就不列出了。以上[佛制]內容也不夠全面,但希望為想了解出家方法的人有所幫助。


要想成為僧人,首先必須出家。是否任何人都可以出家呢?從佛陀的大悲心出發,是沒有不可以的,但為了僧團的純潔,避免社會譏嫌,為了出家後堪能辦道,弘法利生,因此,對於出家的條件,才有了一定的要求。這些條件在戒律中稱為難遮,出家受沙彌戒一定要先問難遮。其內容列表歸納如下:

1
、罪行嚴重
污尼(在家時,曾姦污清淨比丘尼)
邊罪(曾出家,犯根本戒)
賊住(曾冒充比丘,盜聽說戒,接受供養等)

五逆(殺父、殺母、殺羅漢、破僧、出佛身血)

2
、不屬人類
非人(鬼神變化為人)
畜生(天龍變化為人)

3
、身體病弱或生理缺陷
黃門(男根有缺陷者)
二形(同時具是男女根者)
有病(有癲誑等病者)
非丈夫(不能忍耐受苦者)

4
、條件不具
年紀不合格(七歲以下或七十以上者)
衣缽不具(不具有袈裟、缽孟者)

5
、智力低劣
不知自己名字者
不知和尚名字
破內外道(信外道和佛教反復不定者)

6
、家庭和社會不允許
父母不允許
負債
官人(國家重要軍,政人員)
奴婢

以上六類十九種人不具備出家受戒的條件。

第一類人是屬於罪行嚴重:如污尼、邊罪、賊住,都是因為在僧團中犯下不可饒恕的滔天罪行。他(她)們給佛教造成了極大的破壞,使僧團失去純潔,罪大惡極,又曾經被趕出僧團,所以不能再接收他們出家。可惜當今教界由於人所共知的原因,有些人曾經沒有捨戒就還俗了。舍戒還俗,在戒律中是允許的,可是沒有捨戒,甚至在僧團中,就過著夫妻生活,這就犯邊罪了。

近幾年來,由於宗教政策落實,許多人重新回到僧團,再現比丘相,因此教界流行了補戒的說法。考戒律文中,只有受戒和舍戒,出家受了戒,不能堅持,或羨慕世俗生活想離開僧團,只要捨戒就行了,之後又想出家,可以再受戒,如此反复可以允許七次。所謂補戒一說,律上根本沒有,現在提出,可能是針對破戒一詞而言。須知破戒,一般指犯根本戒,犯了根本戒,就永遠失去當比丘的資格,像缽器落地打得粉碎一樣,豈能再補?

有些人自以為補了戒,儼然以大德面目出現,接受人家供養、禮拜、位居僧首,實為無慚無愧。犯了根本戒的比丘,按戒律規定,其出路主要有二:一、永遠離開僧團,這是指破戒後不能悔過自新的人;二、在僧團中當學悔比丘,即有比丘之名而無比丘之實,但不能得到僧團的種種利益,只能盡心侍奉大眾,這是為痛改前非者開設的方便。現在人破了戒,又不誠心懺悔,還以大德自居,只能說是標準的賊住比丘了。

五逆,今人只能犯殺父和殺母二種,不逢佛世,所以不可能出佛身血,破僧有二種:一、破羯磨僧,二、破說正法僧。要有八人以上的比丘或比丘尼,始能破羯磨僧;要有九人以上,一人自稱是佛,始能破說正法僧。破僧的事件,在印度佛教史上只有提婆達多一例,時值末法,很難有阿羅漢出現,要想得而殺之,那是不容易的事了。

第二類不屬於人類,《四分律藏》記載,有善現龍王仰慕沙門釋子的清淨生活,現少年相,到僧團中出家受戒,後來在睡眠時還現本相。諸比丘把這件事反映到佛陀那裡,佛陀說:畜生於我法中無所長益,若未出家不得與出家受具足戒。若已出家受具足戒,當滅擯。

第三類是身體病弱或有生理缺陷的人:
1
、患有嚴重疾病:包括精神分裂症、慢性肝炎、癌症、心髒病、愛滋病、糖尿病等慢性疾病,及其它不治之症。
2
、身體衰弱:律本說:不能耐寒、熱、風、雨、飢、渴、持戒、一食、忍惡言及毒蟲十事。此指不能夠吃苦的人,也是不能出家的。
3
、生理缺陷:這裡舉出了黃門、二形兩種。 《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受戒緣集篇》則列有一百四十餘種,從眼、耳、舌、身、發毛、頭、顏色、口、形相、病患等方面,說明了凡是身體殘廢、生理缺陷、五官不正的人,都不能出家。

第四類年齡條件不具:出家年齡最低從七歲開始,七歲以下或七歲以上不能驅烏的人不能出家,最老至七十歲止,七十歲以下行動需要別人照顧的人也不能出家。因為太老和太小的人,生活尚且不能自理,怎能談得上聞法修行呢?

如《央掘經》中記載:央掘摩羅的老母請求出家,佛陀以偈勸止說:汝今年衰老,出家年已過,但當深信心,以法自蘇息。

又《四分律》中記載:佛陀的父親淨飯王要求出家,佛陀對他說:但觀無常行,足以得道,不須出家。從這些事例看來,出家學道,正是需要年輕力壯的時候,不是老弱病殘的人所能堪任的。

第五類是智力低劣的人。智力低劣有二種,一、愚癡到極點,連自己的名字及和尚名字都記不清楚;二、沒有主見,分不清正見和邪見,一會兒信這個,一會兒信那個,反复無常。佛教是覺悟的宗教,以有智慧為前提,然後始能聞法修行。像這樣愚癡的人,在佛教中得不到什麼覺悟,所以不能出家。

第六類是因為家庭和社會不允許。父母對子女養育恩重,必須得到允許,才能出家;負債人因為欠他人的債務,也需還清債務才能出家;奴婢是主人的財產,如果取得主人的同意,也不可以出家;國家軍政人員,对国家的安全負有責任,没有辦理離職手續,也不能出家。從這裡看,我們接收一個人出家,要調查清楚他的來歷、家庭狀況及社會關係,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是非。

佛制僧團度人出家,都要經過以上六個方面的嚴格審查,現在傳戒根據見月律師編的《三壇正範》,雖然也有問難遮,但只是流於形式,這一關口如果沒有把好,勢必造成佛教的混亂。筆者現將出家的條件闡述於此,以期引起諸大德及佛教界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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