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持曾經依止尊者的佛教團體一面倒向金這個「接班上師」,完全是狸貓換太子的行徑!倘若金的粉絲欲將金抬舉至高於尊者的地位,並同時摒棄藏傳與漢傳佛教的傳承,那真正表裡合一的做法,就是自成一個與藏傳與漢傳佛教界互不往來的獨立派系,「真如宗」.
201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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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學弘正法 于 2017-9-8 00:18 编辑
201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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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2017年9月7日 下午7:33
福智新聞新出的社論:福智學員應該做的兩件事。有舉出南傳佛教案例,下次再有福智人批評揭露真相為「造成對立」,就舉此文給他們看。鼓勵大家用力轉載! https://ladakh2017cn.wordpress.com/2017/09/07/fzfollowers/
福智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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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福智學員應該做的兩件事
ladakh2017blog
社論 九月 7, 2017九月 7, 2017
English version
隨著福智團體屢出醜聞,許多人或許困惑於應該信任哪一方的說辭。雙方均未曾公開確鑿的證據——梵因法師一方或許有尚未公開的人證物證,而福智團體亦未曾公開金女士確實應該是日常老法師的合法接班人的證據,未開放讓學員瞻仰日常師父的舍利,亦未公佈任何有關財政方面的訊息。
據稱,梵因法師一方已在尋求法律援助,而台灣政府機關已凍結有洗錢嫌疑的賬戶。同時,有傳言稱,福智團體已急切地對於相關證據進行銷毀、脫產,並聘請律師。無論如何,任何法律行動、政府調查應還需要一些時間。
許多福智學員選擇坐觀其變,或是等待更多證據公開,或是等待更多西藏與台灣佛教界領導表明立場。目前,福智學員可做的兩件事如下:
第一,在福智團體未將財務透明之前,且指控未經解決,學員應暫停一切財物供養。
福智僧團一貫對居士聲稱,「真布施不怕假和尚」,一切以清淨意樂所作的供養都能獲得廣大的資糧。但此說法所針對的情況,乃是居士當下不知是「假和尚」;若已知某出家人或僧團有許多相關疑團,繼續對其供養是十分不明智的。
再者,若有僧團不依戒律行之,居士繼續供養他們,對僧團與教界是絲毫無益的。往犯戒僧的口袋裡拼命塞錢,到底是幫了他們,還是害了他們?
居士要使佛陀教法長久住世,應該護持弘揚清淨教法的持戒比丘。戒律中,居士不應干涉僧團內部運作,亦無權力以比丘為弟子、訓誡比丘,一切僧團事項與運作都應由比丘如法羯摩商議、進行。若有僧團未行持戒律,居士應敬而遠之;倘若繼續供養、護持犯戒的比丘,是對教法的極大傷害。
尊者在對梵因法師的回覆中,所表明的立場也十分清楚:若有上師違反戒律而行,必須將他的行為公諸天下。若上師所說與戒律有所相違,我們仍應以戒律為準則。同時,如有任何財務流向不明的嫌疑,應禀報政府機關,讓法律程序得以進行。
即便在家居士不應參與寺院運作,居士對於佛法僧三寶還是有一份職責所在。一位澳洲籍的南傳法師阿姜·蘇加多,對此進行了說明。原文如下:
高賞比城的諍事
對於泰國寺院Wat Pa Phong開除阿姜·布拉姆寺籍一事,以及該寺院對女眾出家志願的不支持,許多在家居士都在探討應以何心態看待。目前已有人發起聯署,也有人呼籲大眾抵制反對比丘尼出家的寺院。
對此爭議,我想請大家參考一個類似的公案——發生於瓦薩國高賞比城僧團的一場紛爭。巴利語係的戒經《犍度》第十篇講述此事發生的過程,在此做扼要說明。
高賞比的比丘之間發生了嚴重的分裂。所引起的事端,原本關乎浴室裡的水勺是否允許留下水漬的一件小事,但爭議越演越烈,其中也摻雜許多私人的紛爭與不滿。佛陀嘗試調停不果,最終離去閉關。最終,高賞比的居士因為對比丘起諍事的行為感到不滿,以「不供養、不恭敬」的方式抵制。這時,比丘才決定解決眼前的問題,因此離開高賞比到舍衛城去見佛陀。
到了舍衛城,舍利佛尊者與其他上座比丘請益佛陀,應如何行之。佛陀說:「你們應該堅守『法』。」舍利佛尊者隨即請問佛陀:「何謂『法』?」佛陀以以下十八點答曰:
「說非法者:
以非法為法,以法為非法;
以非律儀為律儀,以律儀為非律儀;
以非佛說為佛所說,以佛所說為非佛說;
以非佛所作為佛所作,以佛所作為非佛所作;
以佛說非律儀之事,為佛說律儀之事,以佛說律儀之事,為佛說非律儀之事;
以非罪為罪,以罪為非罪;
以小罪為大罪,以大罪為小罪;
以可淨除之罪為不可淨除之罪,以不可淨除之罪為可淨除之罪;
以陋行為非陋,以非陋行為陋。
說正法者,反之。」
摩訶波闍波提向佛陀請益,比丘尼對於起諍事的比丘應如何行之。佛陀告訴摩訶波闍波提,應聆聽雙方所說,然後遵循說正法者。若是須要尋求比丘進行應盡之職責(如協助比丘尼剃度出家),應向說正法者尋求。
給孤獨長者和毘舎佉兩位在家居士向佛陀請益同樣的問題。佛陀說:「你們應該對雙方進行同等的供養,聆聽雙方所說,然後遵循說法者。」
佛陀也告訴舍利佛尊者,起諍事之比丘應安排分開的住所,所需之供應亦因平等分配。換句話說,僧伽當中不應有任何住所、供應方面的懲治。
起諍事的比丘隨後意識到自己的錯誤,承認、懺悔,諍事因此而化解。
這個公案有許多可參照之點。首先,佛陀並沒有說:「要友善對待所有人,並嘗試化解雙方的諍事。」佛陀說,比丘應堅守「法」。「法」並非毫無判斷地維持表面上的和諧,而指的是佛陀的教誡與行持。
戒律中也提及,任何非法非律儀之行乃是「暗處」。真的哦,巴利語稱「kaṇhapakkha」,意為「月亮暗的那一面」。
佛陀對於人性的理解可見是十分精準的。佛陀並不告訴大家:「這群比丘是對的,那群比丘是錯的。」佛陀把判斷的準則交給人們,讓大家自己進行判斷。因此完全不允許「盲目的信仰」,或假裝盲目跟從傳統做法就有功德。
我們也應該注意,居士在此事中所扮演的角色。只有居士行為上的抵制,能夠促使比丘採取行動。連佛陀本身都沒有這樣的影響!至少在這版本的犍度中,佛陀未對居士的抵制表明看法。佛陀沒有讚揚,但同時也沒有作出批評。
之後,居士向佛陀請益的時候,佛陀建議他們向雙方都供養。但請留意,佛陀如此建議時,原來的狀況已經有所改變。起諍事的雙方已經承認須要解決問題,並且已經來到舍衛城尋求解決方案。高賞比城居士的抵制行動,已經產生應有的效應,因此無須繼續抵制。
若有居士希望僧伽中有所改變,可參照高賞比城居士的做法!若僧伽誠心面對錯誤與問題,並積極尋求解決的方案,他們需要具有客觀判斷的居士的支持與協助。
這個公案所體現的道理,對我們目前的狀況是否有通用,還請大家自行判斷。仔細地想想佛陀所說的十八點,倘若仍然沒有信心可作出決斷,請再行提問、請益。連舍利佛尊者都會請問佛陀:「何謂『法』?」
倘若發現僧伽持續否認問題的存在,對問題避而不談,繼續行持引起諍事的行為,那期待以調停來化解事端是不理智的。這種情況下,請記得,無論僧伽制度如何,擁有行動力與影響力的是你們居士。連佛陀都做不到的事情,居士是有望成功的。
[古印度高賞比城的遺址]
第二,依照法王尊者的引導做抉擇。
雖然現今仍然沒有足夠的證據證實或推翻梵因法師的指控,福智團體應該遵循的傳承是毫無疑問的——就是尊者。筆者曾對此主題發表文章進行探討。
日常師父將法王視為最重要的善知識,並多次請教尊者有關福智團體的事。
日常師父示寂之前,曾諄諄囑咐弟子繼續依循尊者的指引。
至於尊者,即尊者本人也曾答應於日常師父圓寂之後,繼續關照福智團體,同時鼓勵福智學員於任何事項、問題都向他提出。上述一切都經過公開表明,並且誌於福智團體的文刊《福智之聲》。
因此,尊者應尊為福智團體最重要的善知識,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相反的,金女士升為接班上師的合法性,已經備受離寺比丘(包括鳳山寺第一任與第二任住持)所質疑。
既然如此,如得法師讓福智學員不聽尊者對梵因法師的回覆,是非常弔詭的。
僧團告訴福智學員,梵因法師在提問時誤導尊者、挖坑給尊者跳,而且翻譯師是梵因法師故意安排的。事實是,在場的藏漢翻譯師蔣揚仁欽,是尊者長期以來的中文翻譯師,且當時的錄影檔乃是尊者辦公室(Office of His Holiness the Dalai Lama,簡稱 OHHDL)所錄製,影片中也清楚註明「OHHDL」的字母。
福智團體的支持者聲稱,影片或錄音都有可能是造假的。但任何看過影片的人,都知道這些說法純屬無稽之談。無論如何,尊者尚未在此爭議中表明支持任何一方。尊者僅建議梵因法師等人,將違反律儀之行為公諸於世,並讓政府機關調查財務方面的不法行為。
福智團體拼命宣導「依止法」,卻根本不遵從尊者對此事的引導,實在是虛偽到極致。
如得法師如今更是公開聲稱,福智團體非藏傳佛教 亦非漢傳佛教。
一旦做出此聲明,福智團體便可輕易抵消佛教界任何團體的批評——倘若南普陀寺等漢傳寺院批評福智團體不持戒,福智團體可回應:「我們又不是漢傳佛教,我們的比丘戒由法王尊者所授,跟漢傳佛教的不同。所以我們不須要遵從你們的規矩,你們也沒有批評我們的權力。」
如得法師也聲稱,倘若法王不承許福智團體,或不贊成福智的作風,都無關緊要。
有知情人士透露,尊者私下表示,因為福智團體名義上不屬於自己領導之下的西藏寺院,也不屬格魯派喇嘛所管轄的寺院,所以福智算是獨立團體。因此,尊者不能對於福智團體與僧團採取任何直接行動。但是,尊者在福智雖然沒有直接的領導權,福智團體的師長日常師父確實視尊者為福智團體所依的善知識。既是如此,如今有人把金女士視為高於尊者的師長,不只絲毫不重視尊者所言,甚至企圖限制學員聆聽尊者的教誡;劫持曾經依止尊者的佛教團體,一面倒向金女士這個「接班上師」,完完全全是狸貓換太子的行徑!
假使金女士的確是日常師父所指定的接班人,她僅僅是接掌日常師父身為福智團體領導人之位,無論如何都不可能超越尊者作為福智精神領袖、所依善知識的身份。若金女士如她自己所稱,確實依照日常師父的教誡與作風,她應該繼續帶領福智團體同樣地依止尊者。既然如此,福智學員對於聽從尊者的教誡與引導,不必有任何疑慮。
實際上,福智團體應同時屬於藏傳佛教與漢傳佛教的體系。日常師父剃度出家時為漢系比丘,也自認是學習藏傳佛法的漢系比丘。日常師父一般身著漢系比丘的袈裟,最初受的是漢傳戒律,同時遵照漢傳與藏傳的儀式儀軌,但視尊者為上師。倘若金女士的粉絲欲將金女士抬舉至高於尊者的地位,並同時摒棄藏傳與漢傳佛教的傳承,那真正表裡合一的做法,就是自成一個與藏傳與漢傳佛教界互不往來的獨立派系,成為「真如宗」。如果不願意聽從佛陀的教誡、修持佛制所定的戒律,索性摒棄佛陀的傳承,自成一個「真如教」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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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福智團體屢出醜聞,許多人或許困惑於應該信任哪一方的說辭。雙方均未曾公開確鑿的證據——梵因法師一方或許有尚未公開的人證物證,而福智團體亦未曾公開金女士確實應該是日常老法師的合法接班人的證據,未開放讓學員瞻仰日常師父的舍利,亦未公佈任何有關財政方面的訊息。
據稱,梵因法師一方已在尋求法律援助,而台灣政府機關已凍結有洗錢嫌疑的賬戶。同時,有傳言稱,福智團體已急切地對於相關證據進行銷毀、脫產,並聘請律師。無論如何,任何法律行動、政府調查應還需要一些時間。
許多福智學員選擇坐觀其變,或是等待更多證據公開,或是等待更多西藏與台灣佛教界領導表明立場。目前,福智學員可做的兩件事如下:
第一,在福智團體未將財務透明之前,且指控未經解決,學員應暫停一切財物供養。
福智僧團一貫對居士聲稱,「真布施不怕假和尚」,一切以清淨意樂所作的供養都能獲得廣大的資糧。但此說法所針對的情況,乃是居士當下不知是「假和尚」;若已知某出家人或僧團有許多相關疑團,繼續對其供養是十分不明智的。
再者,若有僧團不依戒律行之,居士繼續供養他們,對僧團與教界是絲毫無益的。往犯戒僧的口袋裡拼命塞錢,到底是幫了他們,還是害了他們?
居士要使佛陀教法長久住世,應該護持弘揚清淨教法的持戒比丘。戒律中,居士不應干涉僧團內部運作,亦無權力以比丘為弟子、訓誡比丘,一切僧團事項與運作都應由比丘如法羯摩商議、進行。若有僧團未行持戒律,居士應敬而遠之;倘若繼續供養、護持犯戒的比丘,是對教法的極大傷害。
尊者在對梵因法師的回覆中,所表明的立場也十分清楚:若有上師違反戒律而行,必須將他的行為公諸天下。若上師所說與戒律有所相違,我們仍應以戒律為準則。同時,如有任何財務流向不明的嫌疑,應禀報政府機關,讓法律程序得以進行。
即便在家居士不應參與寺院運作,居士對於佛法僧三寶還是有一份職責所在。一位澳洲籍的南傳法師阿姜·蘇加多,對此進行了說明。原文如下:
高賞比城的諍事
對於泰國寺院Wat Pa Phong開除阿姜·布拉姆寺籍一事,以及該寺院對女眾出家志願的不支持,許多在家居士都在探討應以何心態看待。目前已有人發起聯署,也有人呼籲大眾抵制反對比丘尼出家的寺院。
對此爭議,我想請大家參考一個類似的公案——發生於瓦薩國高賞比城僧團的一場紛爭。巴利語係的戒經《犍度》第十篇講述此事發生的過程,在此做扼要說明。
高賞比的比丘之間發生了嚴重的分裂。所引起的事端,原本關乎浴室裡的水勺是否允許留下水漬的一件小事,但爭議越演越烈,其中也摻雜許多私人的紛爭與不滿。佛陀嘗試調停不果,最終離去閉關。最終,高賞比的居士因為對比丘起諍事的行為感到不滿,以「不供養、不恭敬」的方式抵制。這時,比丘才決定解決眼前的問題,因此離開高賞比到舍衛城去見佛陀。
到了舍衛城,舍利佛尊者與其他上座比丘請益佛陀,應如何行之。佛陀說:「你們應該堅守『法』。」舍利佛尊者隨即請問佛陀:「何謂『法』?」佛陀以以下十八點答曰:
「說非法者:
以非法為法,以法為非法;
以非律儀為律儀,以律儀為非律儀;
以非佛說為佛所說,以佛所說為非佛說;
以非佛所作為佛所作,以佛所作為非佛所作;
以佛說非律儀之事,為佛說律儀之事,以佛說律儀之事,為佛說非律儀之事;
以非罪為罪,以罪為非罪;
以小罪為大罪,以大罪為小罪;
以可淨除之罪為不可淨除之罪,以不可淨除之罪為可淨除之罪;
以陋行為非陋,以非陋行為陋。
說正法者,反之。」
摩訶波闍波提向佛陀請益,比丘尼對於起諍事的比丘應如何行之。佛陀告訴摩訶波闍波提,應聆聽雙方所說,然後遵循說正法者。若是須要尋求比丘進行應盡之職責(如協助比丘尼剃度出家),應向說正法者尋求。
給孤獨長者和毘舎佉兩位在家居士向佛陀請益同樣的問題。佛陀說:「你們應該對雙方進行同等的供養,聆聽雙方所說,然後遵循說法者。」
佛陀也告訴舍利佛尊者,起諍事之比丘應安排分開的住所,所需之供應亦因平等分配。換句話說,僧伽當中不應有任何住所、供應方面的懲治。
起諍事的比丘隨後意識到自己的錯誤,承認、懺悔,諍事因此而化解。
這個公案有許多可參照之點。首先,佛陀並沒有說:「要友善對待所有人,並嘗試化解雙方的諍事。」佛陀說,比丘應堅守「法」。「法」並非毫無判斷地維持表面上的和諧,而指的是佛陀的教誡與行持。
戒律中也提及,任何非法非律儀之行乃是「暗處」。真的哦,巴利語稱「kaṇhapakkha」,意為「月亮暗的那一面」。
佛陀對於人性的理解可見是十分精準的。佛陀並不告訴大家:「這群比丘是對的,那群比丘是錯的。」佛陀把判斷的準則交給人們,讓大家自己進行判斷。因此完全不允許「盲目的信仰」,或假裝盲目跟從傳統做法就有功德。
我們也應該注意,居士在此事中所扮演的角色。只有居士行為上的抵制,能夠促使比丘採取行動。連佛陀本身都沒有這樣的影響!至少在這版本的犍度中,佛陀未對居士的抵制表明看法。佛陀沒有讚揚,但同時也沒有作出批評。
之後,居士向佛陀請益的時候,佛陀建議他們向雙方都供養。但請留意,佛陀如此建議時,原來的狀況已經有所改變。起諍事的雙方已經承認須要解決問題,並且已經來到舍衛城尋求解決方案。高賞比城居士的抵制行動,已經產生應有的效應,因此無須繼續抵制。
若有居士希望僧伽中有所改變,可參照高賞比城居士的做法!若僧伽誠心面對錯誤與問題,並積極尋求解決的方案,他們需要具有客觀判斷的居士的支持與協助。
這個公案所體現的道理,對我們目前的狀況是否有通用,還請大家自行判斷。仔細地想想佛陀所說的十八點,倘若仍然沒有信心可作出決斷,請再行提問、請益。連舍利佛尊者都會請問佛陀:「何謂『法』?」
倘若發現僧伽持續否認問題的存在,對問題避而不談,繼續行持引起諍事的行為,那期待以調停來化解事端是不理智的。這種情況下,請記得,無論僧伽制度如何,擁有行動力與影響力的是你們居士。連佛陀都做不到的事情,居士是有望成功的。
[古印度高賞比城的遺址]
第二,依照法王尊者的引導做抉擇。
雖然現今仍然沒有足夠的證據證實或推翻梵因法師的指控,福智團體應該遵循的傳承是毫無疑問的——就是尊者。筆者曾對此主題發表文章進行探討。
日常師父將法王視為最重要的善知識,並多次請教尊者有關福智團體的事。
日常師父示寂之前,曾諄諄囑咐弟子繼續依循尊者的指引。
至於尊者,即尊者本人也曾答應於日常師父圓寂之後,繼續關照福智團體,同時鼓勵福智學員於任何事項、問題都向他提出。上述一切都經過公開表明,並且誌於福智團體的文刊《福智之聲》。
因此,尊者應尊為福智團體最重要的善知識,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相反的,金女士升為接班上師的合法性,已經備受離寺比丘(包括鳳山寺第一任與第二任住持)所質疑。
既然如此,如得法師讓福智學員不聽尊者對梵因法師的回覆,是非常弔詭的。
僧團告訴福智學員,梵因法師在提問時誤導尊者、挖坑給尊者跳,而且翻譯師是梵因法師故意安排的。事實是,在場的藏漢翻譯師蔣揚仁欽,是尊者長期以來的中文翻譯師,且當時的錄影檔乃是尊者辦公室(Office of His Holiness the Dalai Lama,簡稱 OHHDL)所錄製,影片中也清楚註明「OHHDL」的字母。
福智團體的支持者聲稱,影片或錄音都有可能是造假的。但任何看過影片的人,都知道這些說法純屬無稽之談。無論如何,尊者尚未在此爭議中表明支持任何一方。尊者僅建議梵因法師等人,將違反律儀之行為公諸於世,並讓政府機關調查財務方面的不法行為。
福智團體拼命宣導「依止法」,卻根本不遵從尊者對此事的引導,實在是虛偽到極致。
如得法師如今更是公開聲稱,福智團體非藏傳佛教 亦非漢傳佛教。
一旦做出此聲明,福智團體便可輕易抵消佛教界任何團體的批評——倘若南普陀寺等漢傳寺院批評福智團體不持戒,福智團體可回應:「我們又不是漢傳佛教,我們的比丘戒由法王尊者所授,跟漢傳佛教的不同。所以我們不須要遵從你們的規矩,你們也沒有批評我們的權力。」
如得法師也聲稱,倘若法王不承許福智團體,或不贊成福智的作風,都無關緊要。
有知情人士透露,尊者私下表示,因為福智團體名義上不屬於自己領導之下的西藏寺院,也不屬格魯派喇嘛所管轄的寺院,所以福智算是獨立團體。因此,尊者不能對於福智團體與僧團採取任何直接行動。但是,尊者在福智雖然沒有直接的領導權,福智團體的師長日常師父確實視尊者為福智團體所依的善知識。既是如此,如今有人把金女士視為高於尊者的師長,不只絲毫不重視尊者所言,甚至企圖限制學員聆聽尊者的教誡;劫持曾經依止尊者的佛教團體,一面倒向金女士這個「接班上師」,完完全全是狸貓換太子的行徑!
假使金女士的確是日常師父所指定的接班人,她僅僅是接掌日常師父身為福智團體領導人之位,無論如何都不可能超越尊者作為福智精神領袖、所依善知識的身份。若金女士如她自己所稱,確實依照日常師父的教誡與作風,她應該繼續帶領福智團體同樣地依止尊者。既然如此,福智學員對於聽從尊者的教誡與引導,不必有任何疑慮。
實際上,福智團體應同時屬於藏傳佛教與漢傳佛教的體系。日常師父剃度出家時為漢系比丘,也自認是學習藏傳佛法的漢系比丘。日常師父一般身著漢系比丘的袈裟,最初受的是漢傳戒律,同時遵照漢傳與藏傳的儀式儀軌,但視尊者為上師。倘若金女士的粉絲欲將金女士抬舉至高於尊者的地位,並同時摒棄藏傳與漢傳佛教的傳承,那真正表裡合一的做法,就是自成一個與藏傳與漢傳佛教界互不往來的獨立派系,成為「真如宗」。如果不願意聽從佛陀的教誡、修持佛制所定的戒律,索性摒棄佛陀的傳承,自成一個「真如教」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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