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日 星期二

佛制托缽只許乞食,不是乞錢,福智僧團本週日[2018.5.6] 即將在新北市街頭,僧俗合演 “破壞佛制的醜劇”,凡我正信佛子,豈能無動於衷;乞食是乞士,乞錢就是乞丐; fz做生意,這一開始就是違背戒律了,難怪有今天的結果; 金女與盧等是圈起一團僧人,作為他/她們的無本生意-即大眾供養,才分一點生活費給沙彌們嗎? 福智怪譚之130 : 佛制托缽乞食,福僧托缽為了錢


佛制托缽只許乞食,不是乞錢,福智僧團本週日[2018.5.6] 即將在新北市街頭,僧俗合演 破壞佛制的醜劇”,凡我正信佛子,豈能無動於衷;乞食是乞士,乞錢就是乞丐; fz做生意,這一開始就是違背戒律了,難怪有今天的結果; 金女與盧等是圈起一團僧人,作為他/她們的無本生意-即大眾供養,才分一點生活費給沙彌們嗎? 福智怪譚之130 : 佛制托缽乞食,福僧托缽為了錢

20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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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5.1

佛制托缽只許乞食,不是乞錢。
福智僧團本週日[@ 2018.5.6] 即將在新北市街頭,僧俗合演破壞佛制的醜劇。凡我正信佛子,豈能無動於衷?


稍有佛學常識者都知道,缽是梵語,中文意思是「應量器」。也就是乞食的時候盛食物用的器皿。佛陀為了去除弟子們對金錢財物的貪執,所以規定只許乞食物,以資身命,不許蓄積金銀財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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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智怪譚之130 : 佛制托缽乞食,福僧托缽為了錢

稍有佛學常識者都知道,缽的意思是「應量器」。也就是乞食的時候盛裝食物用的器皿。佛陀為了去除弟子們對金錢財物的貪執,所以規定出去托缽,只能乞食物,以資身命,不許蓄積金銀財物。

近日得知由女在家人領導男僧團的佛門異類--福智僧團要派出百名出家人上街托缽乞「錢」。而且更有趣的是該團體還派出小發財車,定點停放讓福智學員兌換錢幣,福智僧俗合演一齣違反佛制戒律,俗眾財施/僧眾托缽乞錢的佛門醜劇給社會大眾看。
俗話說內行看門道,外行看熱鬧。別以為大家都是傻子,看不懂福智這個非漢傳也非藏傳,出家男僧圍著女白衣團團轉的佛門敗類在演哪齣戲?

深一層的卑劣用意我先不說,本魯就先以佛制規定來呼籲眾善男信女,切莫一時不察,著了福智的道,把錢放進福僧的缽裡,不僅花錢還造下惡業,多冤啊。
話說2500多年前的印度佛教傳統,釋迦牟尼佛成佛後,跟隨他修行的弟子很多,但是佛陀和他的弟子們始終實踐著「日中一食,樹下一宿」的生活,所以他們居無定所,到處行腳,乞食度日。
當時佛陀為了去除弟子們對金錢財物的貪執,所以規定只許乞食物,以資身命,不許蓄積金銀財物。而每次出去托缽乞食,不許過七家。若走過七家還乞不到食物,那今天就餓肚子。所以佛門有句話說:修慧不修福,羅漢托空缽!

佛陀雖已入滅,至今南傳佛教國家(包括斯里蘭卡、緬甸、泰國等)都還遵循托缽這種源自於釋迦牟尼佛在世所制定的舊制,托缽只乞食物,不乞錢財。

而本週日在板橋,白衣女與男僧共住醜聞遍傳的福智僧團要在大街上千人拖缽,福僧托缽他們要的可不是食物,他們要的是錢、錢、錢,台幣美金都喜歡。

各位!反制福智,向社會大眾揭發福智僧團街頭托缽募錢之錯謬,藉此也向社會大眾宣導正確的托缽內涵,破邪顯正不讓佛陀蒙羞。

我們初步構想是:
1.
在隊伍前後,用車子(含租宣傳車),白布條,揭露福智的內幕。
2.
在隊伍中供養粥。回歸佛制托缽真意。
3. 因為時間緊迫,有意參與此行動者,請在本部落格留言或與雲科大簡端良教授私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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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    乞錢跟乞丐有什麼不同?

   乞食是乞士, 乞錢就是乞丐, 而且還是衣衫亮麗, 道貌岸然的乞丐.

Lee    不抵制他们  真的佛教离没()法越来越近!

Simon    如得說外界自己都自顧不暇了_那管我們呢?

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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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總幹事訴求在廣論班上放供養箱
理由是服務櫃檯捐款時,需要排隊很擁擠!
排隊擁擠
專款專用
會開收據
是這樣嗎?

P.S.樓下有法友說: 聽你阿盧在放屁, 我未離開福智時,每週在服務台護持三個時段 ,啥時有排隊供養呀?真要排隊供養,那收的錢豈不淹腳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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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an   没有诚信,一再造假谎言的团体,表面上再给多少的收据,有用吗? 照样可以背后随意挪用

HY   一分錢都不捐給她們最有用。

   道俗之分
僧人得到別人供養的錢財寶物,也必須作淨施。也就是說,出家人本來是透過托缽乞食,滋養色身,並不接受錢財供養。然而因應時節因緣,不得不使用金錢時,僧人必須將所得錢財作「淨法」,也就是如理剋定這一筆錢,只能拿來用在如法、有助於修道的用途,或者拿來供養三寶、弘法事務,不可以把淨財拿來用在非法不淨的用途上。
曾聽過有出家人因為"慚愧"不敢接受信施供養,所以就自己開計程車賺錢,自給自足。或者都不接受供養,只拿以前在俗賺的一大筆儲蓄過生活,表示自己沒有花到信施的錢,信施難消,因果就不會背那麼重等等...
應知,出家的意義,是將整個五蘊身心奉獻出來。將原先充滿一切世俗概念的俗我捨棄,而以佛陀的清淨戒法、解脫道法,作為自利利他的畢生志業。而佛陀制定出家人本當如法慚愧接受供養,然後努力修道,隨緣以法布施作為對信施的回饋。
出了家,整個身心就變成一個工具,是拿來執行法的機器,盡形壽作三寶的侍臣。法,就是出家人的命根,唯一所行!
不管在俗賺的錢,還是出家後別人供養的錢,都是為了滋養這一個假工具、假機器,為三寶做事情,這才是「出家~淨」的意義。縱然是自己在俗賺的錢,如果沒有作淨法,也是屬於不淨。因為,受用過去那一個世俗自己所賺的錢,也等同於施主所供養,有何差別?一旦出了家、受用僧物,自己唯一能做的、能回饋十方的,就只有如法持戒、如法修行這一條路。
如果刻意不接受供養、只用在俗賺的錢,或者出了家反而跑去賺錢,以為自給自足、不假他人...本身就違反佛制僧人不得營生販賣等戒律,如此所得錢財、所吃所用,都屬不淨物。以不如法的緣故,本身立場就站不住腳,佛制的僧戒都顧不到,自打嘴巴,要如何談到其他自利利他呢?...如此反而是以世俗觀念,顛倒了佛陀的戒律,違背了身為出家人的本份,因果反而更重。
因此,一旦出了家,信施再難消,唯有「如法行持」這一條路,方堪能消。只要發真實出離心,便如齋堂常見警語:「五觀若存,金石易化。」
否則,出了家不明戒律,反而以世俗觀念顛倒世人對僧法的觀念,被誤會以為出家人是不是要自己賺錢,這樣才是負責任的行為?!而沒有出來賺錢、默默修行的,反而成了不如法、不自食其力、對社會沒貢獻?...如此以訛傳訛,使無知者謗僧,罪過難以計算。

如《行事鈔.卷七》云:「若不守佛教、隨情壞法。令諸眾生不知道俗之分、而破壞僧法、毀損三歸。既無三歸、遠離三寶。令諸眾生沈沒罪河、流入苦海、失於利樂,皆由壞法。是以不守佛教、不閑律藏、缺示群生、自昏時網、名第一無慈悲人也。」

HY   按照您的解釋,fz做生意,這一開始就是違背戒律了,難怪有今天的結果。
估計那大臉婆和盧三就是看到這些,起了歪念,覺得這是一門好生意,圈起一團僧人作為他她們的無本生意,大眾供養他她收了,才分一點生活費給沙彌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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