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析 “福智加拿大’大覺佛學院GEBIS’ 給予David Weale 的答復”; GEBIS的大律師說:GEBIS和福智團體雖然遵循同一位精神老師,但GEBIS並不是福智團體的海外分院-金的狐狸尾巴終於露出來了,即金為何多年來都是靜悄悄地要台灣福智學員捐錢蓋”金之海外道場”,原來金的這些海外道場,都不屬台灣福智;這些幫金竊奪台灣資財的福智僧俗,想大概都跟金一樣,已是加國人了吧!
2017.10.15
剖析 “福智加拿大 大覺佛學院 給予David Weale 的答復”
自2008年以來,福智團體接班人金夢容[金夢蓉/金夢榮]女士和其僧人親信團出現在位於加拿大東部,最小的省——愛德華王子島 (Prince Edward Island)。他們成立並在島上經營大覺佛學院 (Great Enlightenment Buddhist Institute
Society – GEBIS)以及月光國際基金會等機構。
愛德華王子島的大覺佛學院
島民長期以來一直想知道GEBIS背後的組織—— 為什麼它突然攫取了數千英畝的土地、為什麼它把數百名僧人和小孩從台灣帶到了P島。
居住在愛德華王子島夏洛特敦的作家和歷史學家David Weale,最近承擔了這項任務,向GEBIS發言人提出了15道問題。
GEBIS最初同意出席會議,但後來改變主意,並通過律師Julian Porter Q.C. 發表了答复。
Porter 是加拿大著名的誹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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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接到關於為何我要設置這個博客的詢問,以及是否有一些不良組織要刻意針對GEBIS。請允許我在此解釋。
七月份時,一位前福智成員問達賴喇嘛法王:「上師如果違背戒律時,我們可以離開她,甚至揭露她的不對嗎?」達賴喇嘛法王回答:「當然可以!將這種違背戒的罪行公諸於世。你確定她不如法的話,一定要將真相公諸如世,必須要讓世人知道。」
因爲法王的引導,許多前福智 / 前GEBIS僧人、委員和信徒都露面透露真相給公眾知道。據我所知,沒有人為了得到報酬,而對福智或GEBIS進行惡意破壞。
GEBIS通過加拿大頂級律師協助發布給Weale的答复,或許對外界人士來說是可信的。我在此根據我對福智以及GEBIS的了解,在這裡盡力回應他們。
以下放在格子裏的是我[L]的回應。
D. WEALE的第一道問題:
也許對大覺佛學院的活動,島民最深切關注,最根本的提問是,其組織在本地社會的長期計劃。
大覺佛學院在該島短期內的迅速增長和擴張, 包括購買大量的土地和房地產, 讓人不禁對其對未來的發展方向表示深切的關注。這些計劃是否與島上居民設想的農村發展構想相輔相成? 確實, 我們想知道, 該組織是否曾經與我國政府討論過這些問題?
我們的第一個問題是: 大覺佛學院要何去何從?其大方向在哪兒? 在接下來的十年裡, 它希望實現甚麼?
在這一問題上, 我們也要問, 其組織還有和它有關聯的伙伴們所購買的所有土地,要做何用途?這些土地目前已經荒廢了。
我們知道, 購買的土地大部分不是由大覺佛學院直接擁有的, 而是由其背後的福智團體和其追隨者以各類形式所擁有的。我們在這方面的問題是, GEBIS是否正式或非正式地掌控該土地的用途?
在這一問題上, 我們也要問, 其組織還有和它有關聯的伙伴們所購買的所有土地,要做何用途?這些土地目前已經荒廢了。
我們知道, 購買的土地大部分不是由大覺佛學院直接擁有的, 而是由其背後的福智團體和其追隨者以各類形式所擁有的。我們在這方面的問題是, GEBIS是否正式或非正式地掌控該土地的用途?
P GEBIS
通過 J. PORTER Q.C.律師發的答复
作為佛教寺院,GEBIS的根本宗旨非常簡單:教育,還有培養佛教徒。
佛陀告訴我們,讓佛教能夠代代相傳的最重要的因素,是身體力行的真正關心別人。
僧人把所有的時間和精力都花在實現佛教教義上。只有當我們把教義付諸實踐,我們才能與他人分享,孕育一種有利於實踐悲心、善心和善行的環境。
L [版主回應]
身爲格魯派前領袖的第102任甘丹赤巴日宗仁波切,發言譴責金夢蓉女士違反佛教戒律,並敦促僧侶驅逐破戒者。達賴喇嘛法王也強調需要透明地討論、對話來解決這個問題,並且明確表示,一個俗家女眾和僧人一起居住並控制僧伽是不符合戒律的。
有鑑於這些事實,我不認為BW / GEBIS應被視為主流的佛教組織。
P 我們未來十年的計劃包括繼續修建我們位於Heatherdale的寺院。
L 前福智黃平璋主委表示,位於2661 Heatherdale Road的傳燈寺將分成五個階段進行。五個階段的原計預算為13億新台幣(5400萬加元)。最近完成的第一階段的實際成本為新台幣二億八千萬元(1160萬加元)。目前首四個階段的預計成本為新台幣38億元(1.57億加元)。
P 我們會繼續在P島主辦佛學營,並希望能增加這類佛學營的次數。
L 福智的信徒會聚集在P島,是爲了要能瞥見他們的精神導師金女士,並獲得她的加持。福智的信徒將她視為一個神通廣大的證量的菩薩,或是宗大師的轉世。
P 隨著我們寺院所擁有的世界級課程的發展,我們希望有更多僧人會要來P島落戶。
來自其他團體寺院的僧人曾經要求加入其屬下一個寺院挂單,進行短期的交流和學習,但被拒絕。福智僧團不允許任何外來的僧人挂單,亦不允許福智僧人到其他寺院挂單參學。福智前任住持淨明法師,因嘗試到其他寺院參學、揭發團體真相而被福智開除。
P島上有多少僧人,是完全由GEBIS決定的。
P 我們的建設是在省級規劃負責人的監督下進行的。目前我們在提供他們所需的工程方面的信息。我們的發展將遵守省級法規。
這可能就是爲什麽律師Porter Q.C. 選擇使用「將遵守」字眼,而不是「一直以來都遵守」。
P 類似於教會與其追隨者之間的關係,追隨者將支持其教會的發展。關於信徒所擁有的土地,GEBIS並沒有有任何控制權。
L GEBIS可能對其信徒擁有的土地沒有直接的法律控制權,但肯定間接的決定土地的用途。一些信徒可能是主動地在P島購買了土地或房子,而一些可靠的信徒則是在代表GEBIS行事。
P 我們未來的發展計劃不包括類似於一般商業或工業區城市或工業園區。我們將通過照顧土地和水源等,來保持島上自然、無污染的美麗環境。寺院周圍的所有土地目前都租用給當地有機農民。 GEBIS所擁有的土地都沒有遭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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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WEALE的第二道問題:
許多島民想知道為甚麼該組織,選擇長期遠離該集團人口核心點, 大量投資(並建立其總部)在愛德華王子島?為此付出非常巨大和持續的開支。那是為甚麼呢? 你在這裏有甚麼好處?
一個相關的問題是, 為何該組織決定離開不列顛哥倫比亞,搬遷到本島。
一個相關的問題是, 為何該組織決定離開不列顛哥倫比亞,搬遷到本島。
P GEBIS
通過 J. PORTER Q.C.律師發的答复
藉了解週邊環境和鄰居對一所寺院的重要性,能進一步了解我們的真正感受。島民朋友與我們分享他們如何畢生在海外工作,最終卻選擇回到島上生活。島民對P島的感情,我們是感同身受的。島上工業化的程度和人口稠密度都還不是很高,其靜謐的自然美景的條件,對於一個寺院的學習和禪修來說,是非常理想的。
試想,你需要確保現今的青少年不受現代媒體的不良影響。與此同時,我們的年輕僧侶必須背誦無數的經典,參與佛教辯論,學外語,練習書法等。在此情況下,你會明白這個任務有多困難。我們相信一種能夠讓心靈有成長空間的簡單生活方式,是幸福的關鍵。但是,要能意識到這一點,必須在這種簡單的生活方式中堅持了一段很長的時間。如果僧人在學習記誦經文後,想要解壓,在P島這裡,他可以選擇在寬敞的空間,在樹林裡散散步,夜裡凝視著月亮和星空。我們相信這更有利於青年品格的發展。
L 難道在台灣沒有寬敞的原野、樹林、月亮和星空嗎?
福智在台灣的中小學被大量的有機農田包圍,都由福智團體和其信徒直接擁有。
David Weale的問題「為甚麼該組織,選擇長期遠離該集團人口核心點, 大量投資……」並沒有得到令人滿意的回答。
P 對於僧人來說,禪修環境是非常重要的。長久以來,P島保持著一個純淨,未受污染的環境。這個特殊的環境,在世界上是非常罕見的。即使那些不是佛教徒的人,一旦他在P島踏足時,可以感受到島上的正面性。P島的自然環境非常適合僧人的學習。
L 福智的大部分課程圍繞著背誦和學習經典。在理想的情況下,學習經典的僧人需要與其他佛教師長進行接觸和諮詢。因此,完全隔離封閉的狀態是不理想的,除非是在閉關,或是在正修三摩地。
GEBIS僧人留在台灣,不是更適合嗎?在那裡 他們可以很容易地與其他台灣佛教長老。
甚至搬到印度,那裏可以親近達賴喇嘛法王,第102任日宗仁波切,還有其他藏係師長。 P島唯一的精神領袖是金女士。她大部分時間都和馬可僧人在其私人住宅里度過,一年只有幾次在GEBIS寺院出現,給僧人或參與佛教營隊者講課 。大多數GEBIS僧人每年只能看到她幾眼,沒有任何個人接觸。
P 針對學員人口數據的疑問,我們的團隊是全球性的。我們在美國和加拿大也有據點和信徒。
L Porter 所說的 並非謊言。來自福智的十萬名信徒中,約有六萬名來自台灣,約三萬名來自中國大陸,約3500名來自新加坡,約一千多名在香港、馬來西亞、加州,還有小部分分散在美國、加拿大等地。
P GEBIS沒有離開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我們還有一個團隊在那裡。
L GEBIS在那裡有一小群的信徒,並在溫哥華附近保有財產。 GEBIS僧人起初是先定居在不列顛哥倫比亞,然後移居P島。
我只能推測幾個為什麼僧人要搬到P島的原因 – 較便宜的土地,還有可以避免引起其他中國、台灣移民以及佛教團體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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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WEALE的第三道問題:
島民目睹了大覺佛學院所帶來和所展現的雄厚財富, 因而想知道其資源的來源。更進一步的是,他們認為, 由於GEBIS被登記為慈善機構, 有免稅的特權, 因此必須明確記錄該組織的籌資情況, 並將其記錄公開。
問題是:福智團體和大覺佛學院的主要收入來源是甚麼?除非有明確和正式記錄的證據, 否則其資金問題的來源將仍然是令人關切和無法信任的根源。
P GEBIS
通過 J. PORTER Q.C.律師發的答复
GEBIS的資金來自世界各地信徒的捐款。
L 據我所知,福智的主要收入來源是:
•其100多家在台灣的有機超市的盈利
•其私立的台灣福智國中小學的利潤
•與福智有關聯的企業和工廠的利潤
•各類籌款活動和勸捐
•捐贈
福智 / GEBIS並沒有為這些(還有其他潛在的)收入來源 提供任何有意義的信息。
•其100多家在台灣的有機超市的盈利
•其私立的台灣福智國中小學的利潤
•與福智有關聯的企業和工廠的利潤
•各類籌款活動和勸捐
•捐贈
福智 / GEBIS並沒有為這些(還有其他潛在的)收入來源 提供任何有意義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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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WEALE的第四道問題:
在我們的文化習俗中, 用現金支付的做法是讓人起疑的一種規避行為, 特別是在購買大件或昂貴物品的情況下。眾所周知, Gebis的成員經常以現金支付物品和服務。我們的問題是, 為甚麼其成員長期遵循這種做法?
P GEBIS
通過 J. PORTER Q.C.律師發的答复
使用現金支付日常所需在我們的文化中很常見。我們經常用現金來支付物品和服務、銷售稅。跟你一樣,許多島民告訴我們在島上使用大量現金 讓人懷疑意旨在逃稅。
如上所述,我們的資金來自於信徒的捐款。只要我們支付銷售稅,我們認為用現金支付是無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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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WEALE的第五道問題:
永久住在這裡的Gebis僧人,是根據哪項移民方案進入本國?他們似乎不是’工人’或’企業家’。所以問題是, 他們是如何得到批准的? 是通過省級提名方案嗎?
P GEBIS
通過 J. PORTER Q.C.律師發的答复
大多數僧人持有工作許可證或學生證,這些都是臨時簽證。也有一些僧人希望長期留在這裡,把P島當成他們的家。目前,獲得永久居民身份的大多數僧人都使用聯邦快速入境路線,不需要省級提名。剩下的幾個人以“技術工人”(宗教工作者)身份,通過了省提名方案,獲得永久居民身份。
L 過去,福智僧人以免簽證方式入境加拿大,這讓他們能夠在加拿大逗留長達六個月。由於僧人每六個月不得不返回台灣,機票是寺院的一大筆費用。只有金女士和福智的一些領導才能在加拿大獲得一個更長期逗留的地位,就像“企業家”或“投資者”一樣,只需要註冊殼牌公司,並投入資金。一名前福智信徒在互聯網上獲取了這些在加拿大註冊的殼牌公司的資料,並上載在他的博客上。
為了尋求長期的解決方案,GEBIS向P島教育廳申請設立「月光國際學校」作為教育機構,與GEBIS位於Little Sands的地址相同。許多教育官員對批准這項申請有很大的保留。經過數年的密集遊說,申請獲得通過。這允許GEBIS使用學生簽證和工作許可證引入僧人和兒童,允許僧人在加拿大逗留多年。
數百名不會說英語,不與島民互動的兒童被留在寺院。這些孩子從不離開寺院。他們離家幾千里,不能上網,絕對沒有辦法尋求外人的幫助。與家長通電是允許的,但是在嚴格控制和監控的情況下進行。他們根本沒有學習英語,雖然這可能是GEBIS對教育廳的承諾。他們所學的是完全遵循福智的教法和課程,
「月光國際學校」到底是如何獲批准成立的,我毫無頭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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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WEALE的第六道問題:
我們的習俗裏不會把兒童從自己的家園和家庭中遷移, 將之託付和安置在宗教教師處。這個不符合本地習俗的舉動正在島上發生,這引起了部分居民的極大關注。
此令人關注的舉動所引發的下一個問題是: 兒童被送到寺院教養的最低年齡的底線是甚麼? 他們平均會逗留多久?
此外, 常出現在各種關於福智團體的一句話是“錄取兒童”,你能解釋一下這個詞的含義嗎?
P GEBIS
通過 J. PORTER Q.C.律師發的答复
目前,GEBIS中最年小的學生是九歲。然而,寺院的僧人平均年齡是28歲。這些年輕的學生必須有他們的父母的支持和同意,並且在加拿大省級學校指導方針下學習,以完成其準備課程學習。他們可以隨時選擇回家。許多學生父母在寺院附近生活或擁有財產,以便能就近花更多時間與孩子,還有僧人們相處。
L 這個說法是非常具有誤導性的。我建議GEBIS和Porter告訴我們「許多」究竟是多少的意思。
其實大多數僧人的家人都沒有在P島上生活。他們的父母必須留在台灣工作養活自己與家人。如果他們想去P島拜訪他們的孩子,他們可以自費參加團體所組織的「僧團父母成長營」。一般台灣家庭是沒有足夠的經濟能力每年飛往加拿大的。
P 我們不用「錄取兒童」一詞。
L 在寺院使用的中文術語是預科班。寺院的另一個錄取方式是成人錄取,被稱為新淨班。
所錄取的兒童由18歲以下的兒童組成,主要來自台灣的福智園區的中小學。他們通常在16歲左右,還有至少在寺院二至三年內後,才被剃度為沙彌。
每屆所錄取的 由幾個根據年齡分組的班級組成。
同班的孩子們一起生活,一起上課,到甚至二三十歲還是跟著同一班。
2006年、2008年、2012年和2015年有錄取小孩,每屆錄取人數有數百名。在2006年之前,制度略有不同。
新淨班由18歲以上的成年人組成,年齡限制在35歲以下(其他西藏和中國/台灣寺廟通常沒有年齡限制,或有更高年齡的限制)。他們可以隨時進入寺院,經過嚴格的篩选和淘汰程序,可能會在兩三年後才能獲剃度。
預科班與新淨班不同的是,預科班主要的角色是學習經典,並在成年後教導其他僧人,
新淨班在團體內擔任執行和管理角色。
P 據我們了解,在西方文明中有很多宗教機構通常有聖經研究,夏令營,以及私人和寄宿學校,這跟我們的課程非常相似。
L David
Weale的觀點「我們的習俗裏不會把兒童從自己的家園和家庭中遷移, 將之託付和安置在宗教教師處」,在現今的台灣社會也是如此的。
數百年來,在一些國家比如泰國、緬甸、西藏以及在印度流亡的藏人,家庭一般上會送小孩進寺院當沙彌。不過,這樣的做法在台灣社會基本上是聞所未聞的。
根據台灣教育法令,高中、國中、國小學教育是強制性的。把孩子退出學校送到寺院裏,其實是非法的。
福智的許多信徒將他們的孩子送到寺院,因為他們信服於團體的信念「天下第一等人就是出家人」,並希望他們的孩子成聖成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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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WEALE的第七道問題:
中國政府曾試圖通過其任命的班禪喇嘛來影響該國的佛教信徒, 要求佛教徒遵循班禪喇嘛的教義, 而不是達賴喇嘛的教義。請問該組織是依止哪位喇嘛?
或者, 以另一種方式提問, 福智團體是否仍然堅定地依循其創始人和已故領導人, 日常法師的意願,學弘藏傳佛教, 抑或他的「接班人」瑪麗•金(金夢容), 已把它帶到了另一個更可以讓共產黨政府接受的新方向?
P GEBIS
通過 J. PORTER Q.C.律師發的答复
已故日常法師指定真如老師為接班人,因為她最有能力延續宗喀巴大師的傳承。這是不會改變的。
L 對於瑪麗金/金夢容(又名真如老師)是否是日常法師的合法繼承人一事,已經引起諸多疑問。
日常法師生前並沒有正式公開介紹金女士為其接班人。雖然有些資深法師們知道他曾有意委任她為接班人,但梵因法師表示,達賴喇嘛不贊成由金女士領導僧團。
迄今為止,並沒有任何錄音、錄像、遺囑,或甚至一則書面陳述,能浮出檯面來證明日常法師正式任命金女士為其接班人。
看起來,日常法師死後,有一小群僧人把金女士擁護上台,掌握了對僧團的控制,並說服了在家弟子們支持他們。
P 達賴喇嘛和班禪喇嘛所教授的是宗大師傳承的兩大系統。所有格魯派弟子,包括我們,都遵循這兩大系統。選擇是沒有必要的。對我們來說,最重要的是確保傳承的延續和清淨。這是不受任何政治因素支配的。我們將努力學習佛教教義,不受任何國家的政治所影響。我們的僧人和信徒相信精神導師的性別不會影響教法的傳承。
達賴喇嘛和班禪喇嘛的教授來自同一源流。根據我們的精神導師們的教導,一位真正的佛教徒應該尊重所有傳承於佛陀教法的導師。世世代代的達賴喇嘛和班禪喇嘛互有師徒關係,他們的傳承有如辮子交織在一起。
無數世紀以來,所有格魯派弟子都同意這一點:有緣學習格魯派的教授,是來自於達賴喇嘛和班禪喇嘛的慈心。
因此,對於格魯弟子來說,是沒有必要在達賴喇嘛或班禪喇嘛的系統中做出選擇。考慮這樣的選擇就像在思考:“我是我母親的孩子,還是我父親的孩子?”這是沒有意義的。
因此,對於格魯弟子來說,是沒有必要在達賴喇嘛或班禪喇嘛的系統中做出選擇。考慮這樣的選擇就像在思考:“我是我母親的孩子,還是我父親的孩子?”這是沒有意義的。
L 這種說法在100年前或許是事實,但今天的情況是,十世班禪有時是親中國,有時被中國迫害,而真正的十一世班禪(由達賴喇嘛承認)被中共綁架,而由一個中國政府任命者取代之。如果福智要如實地看待達賴喇嘛和班禪喇嘛的系統 ,他們應該清楚交代他們支持哪位班禪。他們是否支持西藏大多數人認為是假的,由中國任命的十一世班禪?從GEBIS的回應看來,他們是支持的。
大多數的福智信徒對於班禪喇嘛不太了解,所以像「達賴喇嘛和班禪系統都是一樣的」這樣含糊的話足於愚弄他們。略有歷史知識的人,或至少肯上網瀏覽維基百科的人,不會那麼容易被愚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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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WEALE的第八道問題:
幾年前Horace Carver在監督[土地保護法]的審查時, 獲得大覺佛學院證實,該組織已經停止購買土地。請問 Gebis是否真正合法地停止購買土地?
P GEBIS
通過 J. PORTER Q.C.律師發的答复
GEBIS是一個新成立的組織。幾年前見Horace Carver的時候,我們還在嘗試了解我們在PEI的定位。不過,隨著時間的流逝,我們更能感覺到PEI是我們的家園。因此,我們的計劃在本質上變得更長遠,也符合包括全球翻譯在內的願景。我們當時沒有想到需要購買土地,當時也確實沒有購買。在過去兩年,GEBIS已經購買了185.6畝土地,這使我們所擁有的土地達到672.6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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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WEALE的第九道問題:
請問Gebis是位於Brudenell的尼僧寺院的主人嗎? 如果不是,你能告訴我們誰擁有這個設施嗎?
P GEBIS 通過 J. PORTER Q.C.律師發的答复
妙音佛學院(GWBI)是佛教尼僧的寺院。 GWBI準備建造的這所寺院將具有亞洲風格。土地由GWBI購買。 GEBIS和GWBI之間的關係類似天主教牧師和天主教修女的關係。天主教牧師收到的捐款不與天主教修女分享。雖然他們都信奉天主教,他們的捐款基金是分開的。
L GEBIS僧團屬於台灣鳳山寺僧團旗下。來自鳳山寺的僧人,如果得到了馬可僧人的批准,才可以去P島Little Sands的GEBIS僧院。鳳山寺僧團為GEBIS提供資金,因為GEBIS在P島沒有收入,但卻花費巨大的開支。
GWBI僧尼團屬於台灣南海寺旗下。 GWBI僧尼同樣來自南海寺。 GWBI從南海寺獲得資金。
來自鳳山寺,南海寺,GEBIS,GWBI的寺院都在福智團體旗下,以金女士為老師,也受到其隨行僧團馬可僧人的管制。
雖然每個僧人寺院或尼僧寺院都有自己的賬戶,但主要的財務和戰略決定都是由馬可僧人做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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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WEALE的第十道問題:
許多島民對僧侶來到愛德華王子島的基本性質和目的感到困惑。在表面上看來, 這並不是關於想要成為島嶼社會一部分的個人的移民, 而是為了在全世界傳播佛教哲學/教學而進行的培訓。
然而, 其他方面的因素模糊了這項培訓的焦點。僧侶和跟其有聯繫的人士購買土地、月光國際基金會和P島里仁等公司的活動, 以及關於有機耕作的所有討論,顯示該組織的到來有其商業方面的因素。然而, 僧侶與這些其他活動之間非比尋常的的關聯,並沒有對外浮出檯面。
Gebis 的發言人Geoffrey Yang在2012年告訴我:“來到P島的決定與該島的農業性質無關”, 並聲明他們的僧侶沒有從事農業活動。這是一個我難以理解的發言, 而且平心而論,我也不能回顧他當時該評論的語境。我當時很困惑, 而且目前仍然如此。
因此, 我們的請求是, 請清楚地解釋Gebis 登島的“心靈”和“商業”方面的聯繫和考量。
P GEBIS
通過 J. PORTER Q.C.律師發的答复
僧人來PEI 的核心宗旨是學習和弘揚佛教。 PEI因其寧靜、和平、非商業活動,而獲選為寺院學習和禪修的可能。為寺院購買土地是為了實現和維持這一片寧靜,並建設非商業緩衝區。此緩衝區的土地必須為PEI帶來收入,所以這些土地以低價出租給當地有機農民。 GEBIS沒有涉及商業活動。 GEBIS是註冊為非營利和慈善機構。
我們的許多信徒選擇搬遷到PEI,因為這裡有GEBIS和其佛法的積極影響力以及真如老師的教授。
月光國際基金會在PEI經營三個動物保護區,並在人道主義方面做出努力。 P島里仁在Charlottetown設有辦事處,是許多有機和一般農產品的出口商。這兩個組織都是由信徒經營。
我們的許多信徒選擇搬遷到PEI,因為這裡有GEBIS和其佛法的積極影響力以及真如老師的教授。
月光國際基金會在PEI經營三個動物保護區,並在人道主義方面做出努力。 P島里仁在Charlottetown設有辦事處,是許多有機和一般農產品的出口商。這兩個組織都是由信徒經營。
L 福智團體顯然從安居在PEI中獲利。否則,為什麼要花費大量基金從PEI經營?
GEBIS在島上絕對沒有獲得有意義的收入,但為了獲得島民歡心,將土地以低價租給他們,發送麵包和經營動物保護區。這些花費的最新增添 – 加拿大頂級誹謗律師之一。
此外,台灣的福智僧團經常得到信徒的幫助,進行維修,以及捐贈食物和設備。在加拿大,GEBIS所有的需要都得自掏腰包。而對於福智 / GEBIS而言,台幣兌加元匯率以及兩國購買力的差異是非常吃重的。
對島民而言,GEBIS似乎口袋滿滿 ,但這些錢都來自台灣捐助者和福智在台灣的各企業。台灣的家庭年收入為39,000加元,加拿大為70,000加元。福智的許多台灣捐助者並不富裕,遠遠低於加拿大的平均水平。這就是為什麼他們要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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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WEALE的第十一道問題:
為了避免無謂的猜測其附屬公司和夥伴目前在島上所擁有土地的面積量(我指的是那些有正式或非正式關係的公司和個人), 希望你可以提供一張清楚標示所擁有財產的本島地圖。這樣的地圖希望有助於消除那些認為島上正被Gebis吞噬的人的恐懼。
P GEBIS
通過 J. PORTER Q.C.律師發的答复
GEBIS在Heatherdale,High Bank,Little Sands和Montague共擁有672.6英畝的土地。這些地產的地圖很容易在Geolink PEI上獲得。
亞洲移民人口在P島有所增加。不過,我們必須指出,這當中的許多人與GEBIS沒有關聯。 P島的移民程序,是來自於GEBIS的人士以及其他移民所必須遵循的。
L GEBIS直接擁有的672.6英畝 顯然不包括其附屬公司或有關係的伙伴所擁有的土地,而Mark Mann的來源資料估計在2013年至少達到5000英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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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WEALE的第十二道問題:
所有來到島上的學僧和學尼僧都有資格獲得與島嶼公民相同的健康福利嗎?
P GEBIS
通過 J. PORTER Q.C.律師發的答复
持有工作許可證的僧人有資格獲得健康卡。持有學生證的僧人可以選擇購買健康保險。作為佛教徒,我們不相信浪費資源,特別是當已經有其他人提供的時候。因此,我們有採取預防措施的習慣,如鍛煉身體和注意飲食,以減少向醫生問診的次數。我們用中草藥。只有在必要的時候,我們才到當地醫院看病。
L 這是前住持梵因法師發給我的簡訊中的一部分:
「在PEI,我因得肺結核,金女士怕當地政府查,連夜要我搭飛機返台,今年三、四月同樣中國亦有近十五位感染肺結核的年青僧人及俗眾被包機遣返中國。 」
「在PEI,我因得肺結核,金女士怕當地政府查,連夜要我搭飛機返台,今年三、四月同樣中國亦有近十五位感染肺結核的年青僧人及俗眾被包機遣返中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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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WEALE的第十三道問題:
我們的理解是, 根據[土地保護法],一個人如果在獲得土地權之前的24個月內,居留不少過365天,就能獲得本島居留權。這似乎顯示, 許多在這裡居住兩年或以上的僧侶就不受該法的非居民規定的限制。我們的問題是: 是否有任何僧侶在愛德華王子島上購買了土地?
P GEBIS
通過 J. PORTER Q.C.律師發的答复
僧人和學生的家人因希望靠近寺院,已經購買了房子或土地以在 P島建造房子,並支付所有相关的稅款。
要在P島購買土地,首先,P島居民必須根据加拿大移民政策的規定,在岛上居住过一段日子。此外,P島居民也必須是永久居民或加拿大公民。在這些情況下,任何土地的購買都必須經IRAC批准。
要在P島購買土地,首先,P島居民必須根据加拿大移民政策的規定,在岛上居住过一段日子。此外,P島居民也必須是永久居民或加拿大公民。在這些情況下,任何土地的購買都必須經IRAC批准。
L David,讓我直接給你Porter沒提供你的答复。
@......>摘自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1953123191590245/
Jean 根據該版主附上的第13道問題分析,如法師欲購買的一塊地產資料如下:
C$480,000
購買日期:7/ 2011
前地主與友人有糾紛,如法師無辜被捲入。
法官判詞日期:5/2012 ,給六個月時間三方根據方案解決問題。
最終地產有沒有買成?從三份資料上來看,不詳。
C$480,000
購買日期:7/ 2011
前地主與友人有糾紛,如法師無辜被捲入。
法官判詞日期:5/2012 ,給六個月時間三方根據方案解決問題。
最終地產有沒有買成?從三份資料上來看,不詳。
Jean 根據法官判詞文件,購買地產的目的:for the purpose of establishing a
location for study, reflection, spiritual retreat, peace and tranquillity for
himself and fellow adherents of the Buddhist community.
最終有獲得擁有權嗎?
資金來源?若是法師本身,不是GEBIS 的資金,那法師有能力嗎?家境如何?
法律上擁有權是誰?
若是GEBIS出資, 為何是以私人名份購買?
最終有獲得擁有權嗎?
資金來源?若是法師本身,不是GEBIS 的資金,那法師有能力嗎?家境如何?
法律上擁有權是誰?
若是GEBIS出資, 為何是以私人名份購買?
2017.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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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WEALE的第十四道問題:
組織所屬的總部-台灣的福智, 是中華民國的中國佛教會的一個成員嗎?
P GEBIS
通過 J. PORTER Q.C.律師發的答复
GEBIS是在加拿大註冊的一個獨立機構。 GEBIS和福智團體雖然遵循同一位精神老師,但GEBIS並不是福智團體的海外分院。
台灣的福智團體是中國佛教會的成員(BAROC)(中華民國是指台灣,不是中國大陸)。
L GEBIS是福智團體的海外延伸。在法律意義上,它或許是獨立的,但…
•GEBIS所有資金來自台灣福智
•台灣福智派出僧人,志願者和員工到GEBIS
•台灣福智派出其追隨者,或信徒到GEBIS參加佛教營隊
毋庸置疑,GEBIS是台灣福智的海外分院。
•GEBIS所有資金來自台灣福智
•台灣福智派出僧人,志願者和員工到GEBIS
•台灣福智派出其追隨者,或信徒到GEBIS參加佛教營隊
毋庸置疑,GEBIS是台灣福智的海外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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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BIS的大律師說:GEBIS和福智團體雖然遵循同一位精神老師,但GEBIS並不是福智團體的海外分院-金的狐狸尾巴終於露出來了,即金為何多年來都是靜悄悄地要台灣福智學員捐錢蓋”金之海外道場”,原來金的這些海外道場,都不屬台灣福智!;這些幫金竊奪台灣資財的福智僧俗,想大概都跟金一樣,已是加國人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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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WEALE的第十五道問題:
最近在台灣南部的福智月稱光明寺的開幕式上,出現了來自組織內的佛教抗議者。許多人質疑團體財政方面缺乏透明度, 也有人認為, 某些不合規定之處與該集團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關係有關。
P GEBIS
通過 J. PORTER Q.C.律師發的答复
事實上,大部分現在聲討福智的人 是目前福智學員和前福智學員,其中包括許多以前的內部知情者,比如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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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WEALE的最後一個問題:
你能不能告訴我們, 在你心中, 這些指控是否有任何合法性, 以及這種爭議如何影響到Gebis在愛德華王子島的工作?
P GEBIS
通過 J. PORTER Q.C.律師發的答复
這些指控都是子虛烏有的。
這些攻擊背後的動機主要是針對我們的精神老師-真如老師,原因是嫉妒和無法接受一位女性作為精神領袖。
這些攻擊背後的動機主要是針對我們的精神老師-真如老師,原因是嫉妒和無法接受一位女性作為精神領袖。
L一派胡言。
達賴喇嘛法王,第102任甘丹赤巴日宗仁波切,還有台灣佛教領袖們表示,佛陀要僧團通過達至共識的羯摩制獨立運作,不受外界的干擾。像金女士這樣的俗家女眾是可以給僧人授課的,但不能像現在這樣管制一個僧團,因為她不是僧團裡的僧人。金女士與僧人一起生活,這也違反了佛陀的戒律。
達賴喇嘛法王,第102任甘丹赤巴日宗仁波切,還有台灣佛教領袖們表示,佛陀要僧團通過達至共識的羯摩制獨立運作,不受外界的干擾。像金女士這樣的俗家女眾是可以給僧人授課的,但不能像現在這樣管制一個僧團,因為她不是僧團裡的僧人。金女士與僧人一起生活,這也違反了佛陀的戒律。
如果GEBIS認為達賴喇嘛法王、第102任甘丹赤巴日宗仁波切和台灣佛教領袖們,衷心地按照佛教教義的指導,是出於嫉妒和厭惡女性的攻擊,那就根本不應該被稱為佛教團體。
P他們的次要動機是為了經濟利益。這些人發表了荒謬的評論:不端的性行為、巫術活動,以及控制各別僧人尼僧的領導層。這些評論都是虛假的,是這些人為謀求經濟利益而發起的。
L 胡說八道。如果我從這個博客中獲利的話,那麼我會天天享用魚子醬而不是米粥。
許多指控都是前福智僧人和幹部學長的證據和證詞中得出的。當然,有些指控可能沒有足夠的證據。儘管如此,最關鍵的問題已經公開記錄在案:金女士違反佛教教義,蔑視佛教主流領袖,與中國政府批准的喇嘛有掛鉤,以及在台灣和加拿大進行非法和可疑的做法。這些都是事實。
每個福智僧人和沙彌都知道馬可團實際上是在負責管制整個福智團體。許多資深幹部也知道。它已被更名為「秘書處」,但大多數僧人仍然習慣性地稱之為馬可。
P 加拿大在文化和種族上,是一個性別平等和多元化的國家。因此,我們相信加拿大人,特別是島民,將會看透這些控訴:謊言和尋求經濟利益的機會主義者。
P 已經遇見過真如老師,並參加過其演講的島民,可以見證她的慈悲本性和其對P島的深刻的欣賞。她高度重視P島的獨特之處的程度,已經讓她多次表達其希望P島的美麗持續未來無數代的願望。
這些仇恨犯罪的幕後指使人正試圖挫傷我們世界各地的信徒。在亞洲各國,我們的信徒可以很容易地看到這些指控背後的動機。因此,作為GEBIS成員,我們最大的責任是幫助在P島的新朋友和鄰居了解這個仇恨犯罪背後的真相。
我們認為GEBIS的努力,為P島社區做出了貢獻,也認為我們成了P島島民新增添的亮麗成員。我們在P島的未來計劃是合法和透明的。我們相信未來的日子,在我們所選的精神老師-真如老師,不斷的鼓勵和引導下,會是更美好的。
P島佛教徒 敬上
–——–D. WEALE的信件和GEBIS的答復到此結束——–———
L 如果以上有讓任何人感到不舒服,我先向我的讀者道歉。
我們當中,沒有人是刻意給GEBIS或福智製造麻煩。我們曾經是福智的忠誠粉絲。我們當中有許多人在福智出家、自願付出時間當義工、捐了錢,或把我們的愛子送進寺院,這些都是對團體的信任,而且我們認為這些都是殊勝的善行。當醜聞被暴露的時候,人們的信任和信仰一夜之間就被粉碎了。
正如第102任甘丹赤巴日宗仁波切所說,福智團體有很好的一面—— 人們在學習佛教教義、從事慈善活動,很多好事都是因爲有這個團體而發生的。然而,這個團體的領導層辜負了大家的善意。有幾隻害群之馬引導整個團體誤入歧途。
我規勸福智的僧人、學員和領導層,不管真相是如何的難堪,勇敢地面對它,客觀地審查所有的證據和論據。如果你熱愛GEBIS、熱愛福智和福智人,請協力幫助它改善向上。
我的讀者們,謝謝你們的支持,希望我們共同的努力能夠有建設性地幫助拯救佛教和福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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