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僧團的事務無論大小,都是由白衣“一言而決”,乃至白衣對僧團做“粗言呵責”,這種僧制、僧倫到底如法嗎?這可能要出家法師解答了;居士的別解脫戒也就那五條,四纏具足上品犯.
2017.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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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法師最近把和某位法師的談話錄音放出來了,也談了自己對教界一些處理意見的態度。
自行總結一下: =================== (1)關於“僧羯磨、僧事僧決、僧倫”等事,的確要請出家法師解答的。照現在的情形,福智還是如法的嗎?如果僧團的事務無論大小,都是由白衣“一言而決”,乃至白衣對僧團做“粗言呵責”,這種僧制、僧倫到底如法嗎?這可能要出家法師解答了。 這其實也是自然法師所特別在乎戒律的內涵和“出家幢相”,以及“僧倫”。自然法師認為:如果這些事情不合僧制、而福智如果開了先例、導致後人效仿,那麼福智就是罪惡的肇始與開端。
福智的法師說把白衣居士當媽媽看,但自然法師說的很明白:媽媽也不能對僧團比丘這麼做,過了。
(2)要區別兩種善知識:引導僧團的善知識,和引導個人修學的善知識。 其實很明顯的,引導僧團的善知識,一定要懂得出家戒律。在這個標杆上去看,連比丘尼也是無法引導比丘僧團的,更何況一個在家白衣。福智在諸多消毒文中,以及該白衣居士自己,都提到“帶領僧團”、“指導戒律”的事實。這個福智無法再否認了吧?
福智不妨說說看:這個白衣是如何具備指導比丘律儀的資格的。說“在家白衣指導僧團的戒律”,這怎麼聽大概都是個笑話。按照一般戒律的要求,在家白衣都無法對比丘舉罪,原因就是白衣不懂出家戒律;而即使出家人,也要經過“五夏學律”。福智要怎麼解釋“白衣有指導出家律儀”的資格?
自然法師認為破壞僧制已經是根本不能接受的了,所以對於違法戒律的“穢行”已無討論之必要。但應該還是有討論的必要性,因為: (3)戒律是否清淨涉及是否具足善知識的德相。 這裡涉及的是:如果有一天福智不承認這位白衣居士還帶領僧團了,說僧團已經能自主、自決、不被人呵責主導了,但還說大眾依舊共同依止某位白衣為善知識。 這裡就提到“依師法”中善知識的德相。善知識德相是有高低的,最低、最起碼應該要滿足兩條(底線):戒律清淨(對自己),具慈悲心(對徒眾)。 而上次《福智問題自清自律說明會》上要澄清的就有戒律問題,背後是某白衣居士是否具足善知識德相的問題。如果戒律問題屬實,那麼對於其善知識資格需要謹慎對待。 綜上: 有很多事情的澄清,是有賴於教界大德繼續做出澄清和解釋的。住持佛法、清淨戒德,讓三寶不蒙誹謗,也是出家人的本份和責任。在聖教和大眾都被傷害的時候,在諍事依舊尚未平息的時候,還是祈求無論福智、教界大德、大眾的任何一方,都能本著對三寶的誓言、對三寶和眾生的責任,本著慈悲心,努力平息這場諍事,將有緣的信眾安置于清淨善法。 |
yuwin2 於 2017-8-19 00:52 編輯
細細的風 發表於 2017-8-18 13:41自然法師最近把和某位法師的談話錄音放出來了,也談了自己對教界一些處理意見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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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上次《福智問題自清自律說明會》上要澄清的就有戒律問題,背後是某白衣居士是否具足善知識德相的問題。如果戒律問題屬實,那麼對於其善知識資格需要謹慎對待。
居士的別解脫戒也就那五條,
殺--墮胎若屬實 就成立了--可有查證對象,但是就算男方說有,女方也可以否認有過小孩,最終各說各話。
盜--用僧伽物、詐欺大眾錢財--金不是什麼白手起家,又 "一人得道雞犬升天",這點很難過去,但是凹說僧團、大眾甘願送她的,也不無可能,不過觀者 會覺得自己的智商 被低估了。
淫--對像是出家人(對像是在家人 也沒什麼好說的)--可有查證對象。這也是這次前二住持閃人的主因吧?
妄--鬼話是說很多,但是重點是有沒有未證言證,他人講,默許也算--說自己是克主傑轉世,有人信了(還許聖胎計畫),也不知道算不算?
若有菩薩戒,
1.取用三寶物:不與取三寶物他勝
2.把梵因師等關起來:損害出家他勝
現在還沒有覺得有問題,四纏應該都具備了.....
….>而上次《福智問題自清自律說明會》上要澄清的就有戒律問題,背後是某白衣居士是否具足善知識德相的問題。如果戒律問題屬實,那麼對於其善知識資格需要謹慎對待。
居士的別解脫戒也就那五條,
殺--墮胎若屬實 就成立了--可有查證對象,但是就算男方說有,女方也可以否認有過小孩,最終各說各話。
盜--用僧伽物、詐欺大眾錢財--金不是什麼白手起家,又 "一人得道雞犬升天",這點很難過去,但是凹說僧團、大眾甘願送她的,也不無可能,不過觀者 會覺得自己的智商 被低估了。
淫--對像是出家人(對像是在家人 也沒什麼好說的)--可有查證對象。這也是這次前二住持閃人的主因吧?
妄--鬼話是說很多,但是重點是有沒有未證言證,他人講,默許也算--說自己是克主傑轉世,有人信了(還許聖胎計畫),也不知道算不算?
若有菩薩戒,
1.取用三寶物:不與取三寶物他勝
2.把梵因師等關起來:損害出家他勝
現在還沒有覺得有問題,四纏應該都具備了.....
多寶論壇
四纏具足上品犯
樓主 發表於: 2007-01-22 20:53
四纏頌就是犯戒的輕重來看了。「於罪有犯更欲造」,它分了四個條件了,「無慚愧心深愛樂,不見爲罪謂功德,四纏具足上品犯。」
纏,就是煩惱,四種煩惱對於這個罪又分四類來看,這四類就來判犯戒的輕重的。
第一條,「於罪有犯更欲造」,這個罪犯了之後心裏還想做,他因爲心裏對這個罪,做這個事情他感到痛快、感到舒服、感到歡喜做,做了之後還想做,這是一條。
第二,「無慚愧心」,做了這個壞事了,沒有慚愧心。慚愧心,對自己來說,是慚,自己感到不對,或者從法上這個看是不對的,是懺;對人家說,這個事情人家知道了,感到不好意思,這是愧。慚愧的意思很多,《俱舍》裏邊講了很多,我們就介紹一個容易懂的。那麼,自己做了壞事沒有慚愧心,對自對他不起慚愧心。
第三,「深愛樂」,對這個壞事深愛樂,心裏歡喜做。第四,「不見爲罪謂功德」,不但是說不知道做了之後有罪,反而說做了這個事情有功德。這個外道就很多了,外道殺了人祭天,不但是沒有罪,有功德,他殺雞殺羊那就很多了,殺人還少一點,他過年了把三牲,豬羊牛殺了,把頭砍下來供神,認爲是功德,這個就顛倒得不得了。殺生是壞事,要墮惡道的,他說是功德,邪見!
那麼假使受了菩薩戒的,違犯了,做了那些壞事之後,做了之後還要做。第二是做了之後沒有慚愧心,不怕,自以爲沒有關係。第三個,歡喜做,這個事情心裏歡喜。第四個,不但是歡喜,還認爲是有功德。如果你這個四條具足的話,那麼你做的事情就是上品犯,「四纏具足上品犯」,最重的罪,上品,根本的。
下邊不是上品的,是可以悔的。上品是不能悔的,破了根本罪的話那就是戒就破掉了。
三品犯頌
若但以罪爲功德 或加前三之一二 如是名爲中品犯 唯前三者下品纏
「若但以罪爲功德」,假使你單單以罪爲功德,「或加前三之一二」,前面三條加上一條,或者兩條,三條不具足,這樣子是中品犯。就是說,罪不知道是罪,還認爲是功德,前面的三條裏邊隨便加上一條或者兩條,沒有三條具足的,那麼這樣子中等的犯,中品犯。假使只有前面三條,不以罪爲功德的,因爲以罪爲功德的是邪見,這是最重的,那麼單是前面三條,犯了之後還想犯,也不知慚愧,同時心裏也歡喜做那個壞事,這個三個裏邊有一個、或者兩個、或者三個,而第四個沒有,不見爲功德的。知道這是壞的,不是好事,這樣子的人呢,下品纏,就是下品的犯。那就是犯的罪分三種,上品的犯,中品的犯,下品的犯。
捨戒復戒頌
若犯上品即捨戒 若犯中下得惡作 捨戒現身堪更受 不同比丘別解脫
那麼,這樣子犯了之後,到底得了什麼後果呢?下邊就是說,「若犯上品即捨戒,若犯中下得惡作,捨戒現身堪更受,不同比丘別解脫。」假使你犯了上品的戒的話,就是四個煩惱都具足的話,那麼你菩薩戒體就破掉了,不成爲菩薩了,不可悔,不能懺悔了。纏那麼,假使你犯了中品或者下品的犯,不是根本罪,是惡作罪。惡作罪是可以懺悔的,就是說,就是前面十八個根本罪裏邊看你犯的時候心裏的煩惱怎麼樣?如果你裏心煩惱四種煩惱都具足的,那是根本的罪,戒體破掉了;假使你四個根本煩惱裏邊有三個或者是單是前面三個,或者加後面一個的,那是中等的或者下等的,是惡作罪,這個都可以懺悔。
那麼這裏再交代一下,上品的罪犯了之後,捨戒了,戒體沒有了,能不能再受?能受!只要你菩薩的心沒有斷,就是菩提心的願心沒有斷掉的話,還可以再受,跟比丘的別解脫戒不一樣。
第一條,「於罪有犯更欲造」,這個罪犯了之後心裏還想做,他因爲心裏對這個罪,做這個事情他感到痛快、感到舒服、感到歡喜做,做了之後還想做,這是一條。
第二,「無慚愧心」,做了這個壞事了,沒有慚愧心。慚愧心,對自己來說,是慚,自己感到不對,或者從法上這個看是不對的,是懺;對人家說,這個事情人家知道了,感到不好意思,這是愧。慚愧的意思很多,《俱舍》裏邊講了很多,我們就介紹一個容易懂的。那麼,自己做了壞事沒有慚愧心,對自對他不起慚愧心。
第三,「深愛樂」,對這個壞事深愛樂,心裏歡喜做。第四,「不見爲罪謂功德」,不但是說不知道做了之後有罪,反而說做了這個事情有功德。這個外道就很多了,外道殺了人祭天,不但是沒有罪,有功德,他殺雞殺羊那就很多了,殺人還少一點,他過年了把三牲,豬羊牛殺了,把頭砍下來供神,認爲是功德,這個就顛倒得不得了。殺生是壞事,要墮惡道的,他說是功德,邪見!
那麼假使受了菩薩戒的,違犯了,做了那些壞事之後,做了之後還要做。第二是做了之後沒有慚愧心,不怕,自以爲沒有關係。第三個,歡喜做,這個事情心裏歡喜。第四個,不但是歡喜,還認爲是有功德。如果你這個四條具足的話,那麼你做的事情就是上品犯,「四纏具足上品犯」,最重的罪,上品,根本的。
下邊不是上品的,是可以悔的。上品是不能悔的,破了根本罪的話那就是戒就破掉了。
三品犯頌
若但以罪爲功德 或加前三之一二 如是名爲中品犯 唯前三者下品纏
「若但以罪爲功德」,假使你單單以罪爲功德,「或加前三之一二」,前面三條加上一條,或者兩條,三條不具足,這樣子是中品犯。就是說,罪不知道是罪,還認爲是功德,前面的三條裏邊隨便加上一條或者兩條,沒有三條具足的,那麼這樣子中等的犯,中品犯。假使只有前面三條,不以罪爲功德的,因爲以罪爲功德的是邪見,這是最重的,那麼單是前面三條,犯了之後還想犯,也不知慚愧,同時心裏也歡喜做那個壞事,這個三個裏邊有一個、或者兩個、或者三個,而第四個沒有,不見爲功德的。知道這是壞的,不是好事,這樣子的人呢,下品纏,就是下品的犯。那就是犯的罪分三種,上品的犯,中品的犯,下品的犯。
捨戒復戒頌
若犯上品即捨戒 若犯中下得惡作 捨戒現身堪更受 不同比丘別解脫
那麼,這樣子犯了之後,到底得了什麼後果呢?下邊就是說,「若犯上品即捨戒,若犯中下得惡作,捨戒現身堪更受,不同比丘別解脫。」假使你犯了上品的戒的話,就是四個煩惱都具足的話,那麼你菩薩戒體就破掉了,不成爲菩薩了,不可悔,不能懺悔了。纏那麼,假使你犯了中品或者下品的犯,不是根本罪,是惡作罪。惡作罪是可以懺悔的,就是說,就是前面十八個根本罪裏邊看你犯的時候心裏的煩惱怎麼樣?如果你裏心煩惱四種煩惱都具足的,那是根本的罪,戒體破掉了;假使你四個根本煩惱裏邊有三個或者是單是前面三個,或者加後面一個的,那是中等的或者下等的,是惡作罪,這個都可以懺悔。
那麼這裏再交代一下,上品的罪犯了之後,捨戒了,戒體沒有了,能不能再受?能受!只要你菩薩的心沒有斷,就是菩提心的願心沒有斷掉的話,還可以再受,跟比丘的別解脫戒不一樣。
比丘別解脫戒根本罪犯了之後,永棄於佛門之外了,不能再重受了。犯了根本罪就要驅擯了,要驅除出僧團了,好像大海裏邊不納死屍一樣的。屍體放在大海裏,大海不容納的,要把你漂到岸上來的。
佛法裏邊再慈悲,那些破戒的僧,犯了根本戒的出家人是不能容納的。那麼,比丘戒是如此,但是菩薩戒不是,菩薩戒只要你菩提心沒有斷掉,即使你犯了根本戒捨掉之後,也可以再受,就是現身都能受。這是菩薩戒與比丘有不同之處,也是重點是菩提心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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